公共租赁房还需制度做保障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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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租赁房还需制度做保障
2009年11月11日 15:13 来源:每日新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如今,所有关于房子的新闻都会吸引人们最广泛的注意力,而新近出现的公共租赁房更是如此。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该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对全国31个省(区、市)12328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5.1%的人支持公共租赁房在全国推广。

  通俗地说,公共租赁房解决的是“夹心层”的问题,说白了就是针对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刚毕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新就职群体,其标志性意义在于,国家的保障体系正向多层次、多元化的方向转变。事实上,当社会学家陆学艺提出,我国社会已经由阶级社会向阶层社会转化时,其背后就有着一种建议,即希望政府的政策设置要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实际需求,并针对具体的情况开出合理的解决药方。

  因此,民间对公共租赁房抱着一种期待的态度,而媒体更是给予了密切的关注。问题的焦点在于,如何使公共租赁房真正保持其公益性的本质,并且对于申请人如何做到既要公正审批,又能急民之所需,给予群众切实的政府援助?

  要知道公共租赁住房在产权上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以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需要的人出租,但是如何防止某些人借公益房做二手交易;面对申请人采取的是随机抽号方式,又如何防止类似武汉六连号事件的发生?此外,在公共租赁房建设上,吸引一流开发商投资的同时,对房屋质量应有配套的监管措施;在物权维护上,有必要明确对房屋的维护责任;在退出机制上,不能一刀切都是公共租赁住房5年为上限的强制规定,宜考虑实行动态管理,让最需要的人住下来,也能住进来。这些问题是切实推行公共租赁房政策必须面对的事实。一项以惠民为宗旨的政策,必须以坚实的制度性保障做基础,否则就容易陷入看上去很美的尴尬。

  文/王海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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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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