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廉租房不“廉”的背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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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廉租房不“廉”的背后
2009年11月05日 09:59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有关媒体报道,日前,深圳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向来考察的政协委员们诉苦,称在目前“以租为主”的政策背景下,保障性住房的出租情况遭市民冷落,今年推出供出租的保障性住房,超过一半的房子没人要。这与当下保障性住房销售的火爆形成冰火两重天的奇特景象。

  廉租房,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面向的对象是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因此,对廉租房来说,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一个“廉”字。说白了,就是要让城市里最穷的人都住得起,让所有人都有个地方住。

  政府好心办好事,老百姓为啥还不领情呢?原因其实不复杂,不领情,说白了还不是觉得不划算。深圳市政协常委张曙光就看出了其中的端倪,他直接指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保障性住房)出租价格没有竞争力。”他分析,现在保障性住房的出租价格较高,甚至比罗湖较远地带普通房子的租价都要高。你让老百姓住进地域偏远、生活不便利的廉租房,一边要感恩戴德,一边还要多交租金,真当人家是傻瓜呀?

  其实,廉租房不廉,背后是政府投入的严重不足,重视度有限。

  早在两年前,国务院在24号文件明确里就明文规定,廉租房的财政来源有四个:政府拨款、公积金的净收益、土地出让金收益的10%,以及廉租房的租金收入,这四项都要用来建廉租房。这四项的钱其实都不少,但是没能全部花在廉租房建设上面。政策虽好,但是下面执行的时候大打折扣。

  回到深圳廉租房建设,建设局给政协委员摆出了一系列难题,比如征地难,比如审批难等等,而最重要的是资金难,市级财政的资金据说是基本到位,但一些区级政府则投资热情不高,资金落实有困难。

  各种难题加在一起,就会显著提高廉租房的建设成本。最后,唯一剩下不那么难的,就是提高廉租房的租金收入!由此,我们最后看到的局面是廉租房不“廉”,租金甚至高过了“罗湖较远地带普通房子的租价”。

  很明显,部分区一级政府根本没有把廉租房当成一项重大公共服务事项来抓,走过场,就当完成任务而已。老百姓要是反映住不起,全因他们挑三拣四。(柯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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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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