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夹心层”问题要靠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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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夹心层”问题要靠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2009年11月03日 09:53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目前我国所实行的租赁补贴、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该也可以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如果再有经济适用房将中等收入人群也纳入住房保障,这样的保障制度设计基本上可以做到全覆盖了。但是有人提出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各种“夹心层”的情况。例如,按照既定的住房保障标准,有的家庭既不符合享受廉租住房的标准,也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再如,有些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一时也还买不起商品房。于是,住房保障的“夹心层”便出现了。如何解决这些“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呢?其思路便是再设立专门针对“夹心层”的保障方式。

  其实,在我国目前的住房制度中,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也可以按照所谓“夹心层”的逻辑将其称之为“夹心层”,即他们是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却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但是如果把这种“夹心层”的逻辑无限推演下去的话,那就不仅可以找出难以计数的“夹心层”来,而且解决“夹心层”人群住房问题的“解”怕是永远都不会穷尽的。显然,循着这样的思路走下去只能步入一个个死胡同,永远都无法找到解决问题的出路。

  “夹心层”问题,首先是由于目前许多城市设定的住房保障范围相对较窄所致。如果是将租赁补贴或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扩大至那些可以享受“经济租赁房”、“平租房”的人群,不就没有了这部分“夹心层”了吗?

  其次,“夹心层”问题也与市场上房价过高、政府对房价调控不利,或是社会分配结构不合理有关。就拿“限价房”和“双限双竞房”来说,其购买对象应当是中等收入偏上的人群,这部分人群本应购买商品房。因为在住房市场化国家,别说中等收入偏上就是中等收入人群也是应当买得起商品房的,如果连这部分人都买不起商品房,那就说明市场上的房价实在太高了,或是市民的收入水平太低了,应当通过政府的调控让过高的房价降下来,或是提高市民的收入水平让中等收入偏上的人群能够买得起房子才是。面对目前过高的房价和社会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不从根本上寻找原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相反却回避矛盾、另寻他路,甚至采取“头痛医脚”的办法,只能使矛盾越积越深,让问题更趋复杂化。

  当然,不但房价的调控需要政府拿出决心和措施,从全国来讲实现这一步也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不能规范住房保障制度设计,并按照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循序推进,那只能给制度建设和以后的管理带来诸多隐患。就目前来讲,全国30多种各类具有保障性质的“房子”已经过多,并带来了许多的资源浪费和社会不公。所以,当务之急不是继续推出解决这些“夹心层”问题的保障方式,而是进一步完善目前的住房保障制度,对住房保障方式及其制度体系予以规范,这种规范既要做到各种保障方式之间的相互衔接和协调,起到全面覆盖作用,不留“夹心层”,更要做到各种保障方式本身具有科学合理的范式标准。只有按照科学合理的制度范式循序推进,才能最终解决好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进而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张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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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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