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二次房改方案提交国土资源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新闻,搅动了业界和社会关于房价大讨论的舆论氛围。14位房地产界专家联名上书,建议进行二次房改,并提交了二次房改的意见稿。
“二次房改”这样的提法很新鲜,也颇有点除旧布新的意味,但就其内容而言,还是在强调住房的准公共品属性,呼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这样的吁请是在房价飙升的背景下提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也的确有诸多有待完善之处,饱受诟病的经适房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但民间的看法并不代表官方的态度,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的一番表态虽然不是针对“二次房改”的直接回应,却间接表明了官方的态度。齐副部长说,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本身经历了多次调整,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将通过进一步细化政策,加强监督管理来解决。绕来绕去,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个意思:舆论可以发声,经适房制度不变,只要在监管上做点小修小补,一切都可万事大吉。
有关经适房的问题,经济学家茅于轼已多次直陈其弊端,各地涉及经适房层出不穷的丑闻,也一再印证了茅先生的观点。8月21日,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在京提出,经济适用房应该只租不售;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规划局局长赵燕菁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明确表示,经济适用房的制度设计存在着先天的缺陷。制度本身就会让操作层面出问题,基本上是不可持续的。经适房怪异的产权性质,决定其不可避免地会为寻租留下空间。
但在事实和道理面前,官方的态度却是坚定异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不久前表示,经济适用房仍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今年经适房建设仍将按计划进行,齐骥副部长最近的表态,则重弹了这一老调。
住房问题攸关民生,舆论对此也高度关注,究竟是什么让变革如此之难?明知经济适用房本质上是房地产市场的双轨制,是孕育“倒爷”的温床,在司法并不完全独立、权力与市场界限不清之时,试图依靠监管解决经济适用房寻租问题是缘木求鱼,为什么还要力挺力撑,不愿大刀阔斧地改革,多在产权明晰的廉租房上下功夫?
这个问题,实在是很难回答,因为一不小心,就可能会被指为诛心之论。不过,不能从正面说,还是可以从反面想:假如经适房消失了,究竟谁最受伤?是那些被划入经适房保障范围的人?没有了经适房,还有廉租房。那么剩下的,只有没有了油水的开发商和失去了寻租空间的官员,以及那些多年来围绕经适房而生的庞大利益群体。这样想想,或许能从中悟出些道道来。 (成文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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