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个地方政府愿意拒绝一笔高达70个亿的卖地款?或者拒绝高达3万元/平方米的楼面地价?
当地方政府获准“开征新税”——比如环保税、遗产税、赠与税之后,他们就会愿意拒绝以上两单买卖吗?
在刚刚过去的这几天里,今年的第二波拿地热正进入高烧时期——由大城市向二线城市波及、由央企向民企波及,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开发商10天里共砸了近300个亿抢地。而总价地王(上海长风地块总价70.06亿元)、单价地王(苏州苏园地块,如容积率为0.5,楼面地价即为33668元/平方米,如容积率为0.6即为28057元/平方米)的前后脚诞生,更让咱们对日日看涨的“面粉价格”倒吸了一口凉气。到了这个时候,老百姓再度希望政府能出手管管爆炒“面粉”的事情,专家则建议国家想点辙让地方政府炒地、卖地的热情降低,比如一些地方税务官员就提出,可以考虑开征环保税、遗产税和赠与税,把地方税收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减少一些。
且不说“开征新税”的理由是不是应该“正义”(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在100多年前说过,税收必须坚持正义原则,征税要有合法依据,也必须以国民福利的增加为目的)——因为有时候“正义”实在是个见仁见智,比谁有权力说、比谁声儿高的事情。也不说征来的“新税”会用到哪儿去、用得合不合理——因为咱们对“老税”多年来是怎么花的都没办法搞清。更不说“开征新税”应当征求民意、经过听证程序——因为据这些年的经验,一旦什么东西“听证”了(比如涨价),那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咱们只说说,“开征新税”会不会让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的热情降低?恐怕是没钱的时候对房地产业格外亲,有钱的时候还是一样亲——只要有继续增加财政收入的可能性。
更何况,所谓遗产税、赠与税,谁说跟房地产业毫无关系?当城市中百万富翁、千万富翁账面财富的大头就是他住的那套房子的时候,“遗产”和“赠与”的还会是些别的什么东西?如果“遗产”和“赠与”大都以房子的价值作为税基,那是不是给了地方政府进一步推高房价的动力?
“开征新税”不该以增加财政收入、补偿财政收入为目的,更不该是“只增不减”的游戏,因为那样不过是让老百姓用一种钱去赎回另一种钱,只是名目不同而已。当“新税”开征之后,对现有的、杂七杂八的房地产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等如何处理?如果是取消房地产业的某个税种、降低税率,只怕成了开发商的福音,房价未必会因此降低。如果房地产业税收一切照旧,其他领域的税收也一切照旧,那就成了单纯加税,老百姓的税收负担又重了一些。因此,“开征新税”起码要以整体税负维持不变(即减去一些名目的“老税”)为前提,当然首先该减税的可能不是房地产领域。
想征环保税、遗产税、赠与税,其实更多的是想帮地方政府摆脱房地产业的波动性,让地方财政收入一直大幅增长、还得稳定增长。但话又说回来了,既然经济指标没有只升不降,那么税收为什么只能只升不降?如果一门心思要维持税收大幅增长——多了还想多、年年都想多,如果永远不试图大力精简机构、少用公车少盖高楼,如果就想加税、短期增收,那开征多少“新税”地方政府还是喜欢地王——能与地王媲美的惟有乱收费。(毛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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