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专家:高房价弊大于利 共有八宗罪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中国社科院专家:高房价弊大于利 共有八宗罪
2009年09月16日 09:24 来源:证券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期以来,南京、重庆和上海等地的新“地王”接连横空出世,曾经无人问津的地块在转眼之间成为了开发商的香饽饽,并拍出创纪录的高价。这一现象背后,呈现的到底是开发商的阴谋,还是房地产市场的真实火爆,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地王争夺战符合开发商哄抬房价、提高知名度的目标。直接后果是制造了房地产市场紧缺气氛,房价加速飙升,损害的是需要买房的普通大众利益。从当前我国的宏观经济实际看,高房价是弊大于利,笔者将这些危害总结为八宗罪。

  第一,高房价易滋生资产泡沫,潜在风险无穷。房地产业牵涉到上下游的众多行业,犹如“多米洛骨牌”,一发而动全身。房价的过度上涨必然积聚资产泡沫,未来一旦泡沫破灭,房价大幅下滑,不仅会影响与建筑有关的众多实体行业,冲击就业,影响经济增长;资本市场的危机同样是难以避免,首当其冲是银行“房贷”风险,再波及到其他金融领域,最后是实体经济,一场中国式“次贷危机”恐怕就难以避免了。

  第二,高房价危害内需启动,阻碍经济增长的转型。启动内需除了需要转变居民消费习惯外,另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而高房价至少会在两个方面抑制消费,一是高房价让许多人沦为房奴,在沉重的房贷压力下,消费无法增加;二是高房价改变了人们的预期,增加了预防性储蓄需求,人们不敢消费。

  第三,高房价引导社会资金错配,会挤出实体部门。房价的节节攀升和背后丰厚的利润将会引导资金大量进入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刺激泡沫形成,同时会导致虚拟经济过度而挤出实体经济的发展。事实上,近年国内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实体企业进入和涉足房地产业,这是一个不良的信号。

  第四,高房价影响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从而冲击经济增长。房地产的繁荣对于我国城市化的发展是功不可没的,它不仅仅带来了人口的积聚,服务业的发展,以及城市规模的扩展和环境的优化;同时带动了巨大的投资,相关产业的发展,政府收入增加从而刺激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的完善。但如果房价过快增长,会削弱人们的需求能力,阻碍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第五,高房价推高了商务成本,不利于实体产业发展。较高的房价意味着高昂的土地和办公租金成本,实体经济运行的商务成本增加,尤其对高端的现代服务业和金融贸易以及商业等产业的影响为大,因为这些产业的发展必须定位在繁华的商业地块。这会损害高端服务业和创新产业在我国的发展。

  第六,高房价不利于民生和社会保障。居住权是人们的基本需求,居者有其屋是生存的基础和根本,但高房价的结果会剥夺多数普通民众的居住权,这在民生和社会保障上是不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还有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全。

  第七,高房价带来盲目和过度投资,造成资源浪费和产能过剩。

  第八,高房价不利于收入分配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高房价形成的收入再分配中,受益的主要是政府和开发商以及少数投机客,剥夺的是广大民众的收入和利益。再分配使得普通大众可支配收入越来越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下降。

  从当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形看,房价虚高已经形成,房地产存在泡沫毋庸置疑,这要求政策层面上必须有所行动和控制,重点在于打压地产泡沫和投机,改革土地拍卖制度,防患于未然,否则一旦泡沫继续膨胀并破灭,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李春顶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