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是好事,然而,因为考虑不周,这样的“好事”无法真正“办好”,不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白白浪费巨额的纳税人的费用,而且还会招致公众的不满。让低收入者左右为难的扶助政策,肯定是值得反思和完善的政策。
“有新房子谁不愿意住?但搬那么远开销会增加一倍,还有十几万元贷款要还,每天愁得觉都睡不着。”就在广州保障性住房户主转租事件以违规户被责令退房告一段落后,有违规户道出的这番心声却引人深思。据了解,高昂的生活成本正成为部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户主在月供、月租之外不能承受之重,这也是部分家庭试图出租转租的潜在诱因。
一个问题查清了,但却“牵”出了另外一个令人尴尬的问题,那就是,广州一些保障性住房户主转租的原因竟然是因为保障房只保障“住房”,不保障与此配套的低廉的“生活”:肉菜每斤要贵一元、每月的房租和水电费要占这些低收入户月收入的一半以上、附近市场放心肉太少,造成真正的放心肉价格太贵……如此缺少配套服务的“保障房”,极像是“买得起马备不起鞍”的现象,实在让住在保障房内的居民的合适生活无法得到“保障”。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局面?
现在各个城市的主城区,大量的优质土地都被纳进土地市场“随行就市”,谁会愿意把能拍出“地王”天价的土地作为开发保障性住房的用地?城市市区的土地寸土寸金,建商品房都还嫌不够,经适房、廉租房,只能被安置在偏远不便的地区。经适房、廉租房一方面减少了困难群众的房租,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另一方面却提高了其他方面的生活成本。前几年,就有广州市政协委员呼吁改变这种状况。但在如火如荼的城市化改造的过程中,这样的呼吁,远不敌“土地财政”的巨大诱惑。这,已经成为很多地方“经营城市”的套路。
相关部门当初只管建“保障房”,然后把这些住房按规定“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居住之需,却没有顾及到建保障房之外,还需要在这些地方建设好配套的“服务”:低房租、低水电费用及方便低廉的日常生活服务市场,让保障房真正既能保障这些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更要保障他们方便的生活,低廉的生活成本。这些举措本应该是早就科学安排好,而不是让“保障性住房户主转租事件”最终“牵”出来。
在这方面,香港给我们内地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作用:香港是亚洲第一个提供高层大厦作为廉租房的城市,一半以上人口通过政府帮助解决了住房问题。尽管不少住房的面积只有30至50平方米,但有关部门对此相关政策及监管却是非常到位的:在公屋的管理运作上,从招标承建商、到公屋申请、再到聘用物业公司的全过程都公开、透明,而且监管十分严格。更重要的是,香港的这类公共物业和设施,都比私人物业要好。
要真正做到务实为民、科学发展,需要“全程考虑”,需要一系列严格、科学的配套政策。保障房是好事,然而,因为考虑不周,这样的“好事”无法真正“办好”,不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白白浪费巨额的纳税人的费用,而且还会招致公众的不满。让低收入者左右为难的扶助政策,肯定是值得反思和完善的。这显然是政府部门需要认真考虑、切实解决的。(狄书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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