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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保障性住房别让人住不起
2009年09月15日 07:0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就在广州保障性住房户主转租事件以违规户被责令退房告一段落后,有违规户道出心声:新社区菜价高、交通难、肉价贵、水电费高……记者调查发现,高昂的生活成本正成为部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户主在月供、月租之外不能承受之重,这也是部分家庭试图出租、转租的潜在诱因。(《广州日报》9月14日)

  看来,生活并不是只需要一处房子就万事大吉了。保障性住房拿到手,只不过是新生活的一个小小开端。接下来,还有一日三餐、柴米油盐、水电费用、育儿就医……这些事琐碎而烦心,却又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必需,回避不得,也回避不了。如果我们的城市一方面为低收入群体建起大量漂亮的保障性住房,另一方面却忽略其周边环境的配套建设,听任新居民一天天在高昂的生活成本下呻吟,这样的保障不过是徒具形式而已。而且,也很容易滋生保障户违规转租这类不良现象。

  实际上,广州保障性小区暴露出来的生活成本高的问题,在很多城市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专门为低收入群体建设的小区往往远离市区,学校、医院、菜市场等配套设施跟不上,而社区市场人气的养成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就使得这些居民的生活既不方便,也不实惠。如何避免保障性住房成为生活成本高地,值得地方政府深思。

  地方政府在规划保障性社区的时候,要尽量避免把保障性小区孤立地植在城郊。最理想的规划就是把保障性住房与商业住宅搭配混建,这样才有可能不会在社会上形成明显的贫富层次。广州市一些保障房小区因为远离城市中心区,生活落差非常之大。此种落差,表面上看不过影响到具体的生活,实则伤害的是居民的公平感乃至城市的元气,加剧城市居民中早已存在的贫富割裂感。今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就曾表示,鼓励在普通商品房建设当中配建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

  在这方面,厦门市的做法颇有些借鉴价值。据报道,当地保障住宅与商品住宅同步规划,同一栋楼里,可能一门儿是廉租户,二门儿是保障性商品房,三门儿是经济适用房。这样就将各阶层人群混合起来,最大限度地避免形成贫民窟。而南昌市则一方面允许“双困”(住房困难、生活困难)家庭自寻房源,政府给予租金补贴,使廉租家庭可根据自身就业地点、子女上学等因素选择居住地;一方面在全市各个片区分别兴建一定量的廉租住房。

  地方政府应该考虑到居民的实际生活难处,尽量想得周全一点。要像服务精英人群一样,考虑低收入群体的需要。不要总是强调城市形象,像在主城区一样禁绝各种摊贩;而应该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尽量提供岗位、降低门槛,让市场尽快发育起来,既能降低居民的生活成本,还能吸纳就业。(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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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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