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政府对一批拍地后未完成土地出让手续、欠缴土地出让金的“虚假地王”进行处罚,但保利地产等5家同样违规的企业被“缓刑”2个月。官方称是为了避免造成企业的债务危机及保护购房业主权益。
也许此次政府的做法可以被看做一次铁腕行动,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得不弱弱地反问一句,这些假“地王”究竟是谁造就的?毕竟土地市场仍是个双方交易的市场,而并非地产商们自说自话的独角戏。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两个人谈生意,你明知当地萝卜市场价不过一毛钱一斤,对方开口收购价一百元一斤,而且并非全额支付货款,只是象征性地预交部分保证金。结果是批发商的萝卜卖不出去,你自己的本钱也迟迟收不回来。批发商当然可恶,但自己要不要担责任呢?打这个比方,也就是说,假“地王”现象,地产商自有地产商的责任,但是政府主管土地出卖、转让的部门,罔顾现实,任由地产商哄抬地价,最终造成恶果,有没有责任呢?
土地市场的转让竞价,并不等同于古玩字画的竞拍,完全任由市场看不见的手无限制推高,而必须依赖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干预。在地产商为违规乃至违法行为付出代价的同时,参与土地出让的相关政府业务部门,是不是也该自我检讨一下呢?(来源:荆楚网作者:刘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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