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媒体近日报道,因均价高出附近商品房和购房者无继承权,石家庄市今年推出的首批经适房,上千套遭遇弃购。申购者指出,经适房利润超过国家规定的3%,导致定价超高。当地房管部门一方面承认定价较高,一方面表示定价合理。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玉辉则明确表示“没有降价空间”,不可能降价销售。
近几年以来,在武汉、大连、南昌、广州等地,都曾出现弃购经适房现象。经适房遭遇弃购,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不少地方的经适房存在着“溢价”出售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确定经适房价格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而据报道,石家庄遭弃购经适房的利润率远远超过3%。
经适房的利润率一旦突破3%,其定价肯定会出现“溢价”出售问题。经适房的利润率突破3%并“溢价”出售,肯定触犯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时也是“溢法”出售。
而目前,不少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溢法”出售经适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很多地方经适房的利润率是个谜,被一些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捂得很紧。如此,经适房的定价实际上就成了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企业的“内部事务”,想怎么定就怎么定———“溢价”出售,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也正是由于经适房的相关信息得不到有效公开,经适房领域不仅出现了“溢价”出售问题,还出现了广为关注的“连号”事件、经适房变身豪华别墅事件等等。
信息公开是民众监督的前提,信息不公开,民众从何监督?有了民众的监督,经适房价格才可能真正回到经济适用的位置。尽管目前民众对经适房有存废之争,经适房领域也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在经适房还继续存在的现今,作为地方政府以及部门,应该成为守法的典范与楷模,坚决杜绝经适房“溢价”出售与“溢法”出售。(徐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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