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 继北京广渠路15号地日前以超40亿元的价格成为新“地王”后,上海、杭州、广州、南京等相继拍出本地“地王”,拉动房价再次涨声不断。
“购房者不要跟风,替开发商炒作”
新华社昨日播发题为《“地王”频现须警惕风险》的评论文章称,“地王”的出现,不仅源于开发商的非理性炒作,也与地方政府的推波助澜不无关系。如不能尽快从土地供应制度、政策入手彻底打破“借地生财”的利益链条,地方政府作为土地市场繁荣的直接受益者,只会继续在开发商、商业银行、炒房者之间的利益泥潭中越陷越深。
2007年“地王”横空出世时,网络和媒体炒作“傍地王,好乘凉”,然而事实上真的如此吗?老“地王”走了,新“地王”来了,消费者“被卖了还替人数钱”的事,也许每天仍在发生。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朱道林教授说:“所谓‘地王’产生后带动周边房价上涨的说法,完全是一个‘误区’。应该引导消费者不要跟这个风,不要替开发商炒作,不要自己给自己制造负担。”
“地王风险应由企业承担,不能转嫁给社会”
“天价地的获得很可能形成风险,但是这个风险要由企业来承担,而不能转嫁给社会。”人大商学院副教授俞明轩说,“企业既然敢出这么高的价,就要监督企业按规划做下去。一定要监控企业后续行为。”
按有关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就面临着被政府无偿收回,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将按土地价款的20%缴纳土地闲置费。对闲置房地产用地还要征缴增值地价,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
当前,实体经济尚未明显好转,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居民实际购买力并未提高,“地王”频出必然导致房价和购买力之间的更大脱节。没有成交量支持而仅靠银行资金硬撑的高房价和假繁荣,势必爬得越高,摔得越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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