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降低房价,首先要降低商品房开发成本——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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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降低房价,首先要降低商品房开发成本
2009年07月28日 08:04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了降低房价,首先要降低商品房的开发成本,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清除部门利益,清理各种不合理的收费。

  7月26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报道,前不久,郑州一名开发商提供了一份房地产成本清单:这个处于市区的楼盘,均价每平方米5000元,其中每平方米楼面地价2000元、建安成本1500元、税金650元、资金成本450元,另外还有人防收费、消防收费、建委收费、规划收费、房管收费等。这样一算,每平方米的成本竟然超过了房价。这位开发商无奈地说:“不超载(指提高容积率)就赚不到钱!”

  前不久还有一则新闻说,国土资源部公布了房地产项目用地地价专项调查结果:全国620个楼盘,地价占房价平均比例为23.2%,其中,比例在30%以下的约占项目总数的78%。

  现在,开发商说主要是“地价推高了房价”,国土资源部门说地价占房价的平均比例只有23.2% ,“地价推高房价”并不成立。谁都不想成为千夫所指的对象,于是你公布调查结果,我公开成本清单,双方针锋相对,现在终于发展到了政商“对质”的程度。那么,究竟谁才是房价疯涨的“祸首”呢?

  基于两方面都有推脱责任的明显动机,我们有理由对他们的说法都打个折扣。不过,从“对质”中还是可以得到一些基本的判断,比如地价在商品房成本构成中是“第一大项”,之外税费也是很大的一块儿,而这并不为大多数人所熟知。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递交了一份名为《我国房价为何居高不下》的大会发言稿,该发言稿称,全国九城市“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的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其中上海的开发项目流向政府的份额最高,达64.5%。对此,上海市有关部门曾表示将通过“公开澄清”的方式来“回应”,但至今没有见到下文。郑州这名开发商透露的成本清单,却再次印证了房地产“半数收入流入政府”的说法。

  由此可以看出,开发商的“暴利”可能确实没有传说中那么多,国土资源部门也多少有一点“委屈”,而这些误解可能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人们对“税费”在房价成本构成中的比例了解不多。如果说国土资源部门与开发商是推高房价的“两只手”,那么,助推房价的“第三只手”,就是国土资源部门之外的其他众多政府部门——而这只“手”上“手指头”实在是太多了!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降低房价,首先要降低商品房的开发成本,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清除部门利益,除了扩大土地供应、降低出让土地价格之外,还要适当降低有关税收,并清理各种不合理的收费。(盛大林)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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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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