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特大型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国际性的城市,价格不是由当地居民收入决定的。比如在北京,全国有钱人都想在北京买房,使得北京房地产价格是全国有钱人决定的,当地的工薪阶层显得无力支付”,中国社科院专家齐建国16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7月17日《重庆晨报》)
齐建国所述,无疑是一个事实。据媒体日前的报道,“7月上半月,北京二手房成交量同比上涨5.9%,成交均价上涨4.1%,均超过历史最高点,而随着房价的上涨,五环内均价万元以下房源基本绝迹”。五环以内,甚至二手房的均价也已全面超过万元,这显然是普通工薪阶层所难以承受的。而据建设部数据,北京“1/3以上的商品住房是卖给了北京以外的人,其中中心区高档商品房比例甚至高达60%以上”。
其实不独北京,国内其他城市,房价由外地“有钱人决定”的情况,也是普遍的事实。那么,这一事实,说明了什么呢?
还是先来看一组数据。国家发改委2007年公布的一份《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显示,2005年全国城镇居民最高10%与最低10%收入户的人均收入之比为9.2倍,比上年扩大了0.3倍。而据国家统计局不久前公布的最新数据,2008年全国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最低行业的整整11倍——比较2005年,这一收入差距扩大了1倍以上。
更具体地看,“房价由有钱人决定”的现实,更主要见证的是这样一个事实:目前住房供应结构、方式的失衡,中低收入阶层日益成为房地产市场的弃儿。房地产供应的绝对主体仍是纯市场化的商品房,而具有公共福利性质的保障性住房,数量依然有限,与社会的实际需要不成比例。仅以“全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大幅增加”的今年上半年为例, 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住宅用地供应总量22509.76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宅18713.12公顷,占84.1%,保障性住房3754.37公顷,占16.7%,而在保障性住房中,经济适用住房3390.35公顷,占比15.1%。廉租住房364.01公顷,占比1.6%。
以“中低收入阶层”为对象的保障性住房供应,在“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仍只能占全部住房供应的16.7%,而面向最低收入阶层的廉租房比例更只有1.6%——如此有限的公共保障力度,面对刚性的住房需求,房价如何能不被“有钱人决定”?
“一个舰队决定它速度快慢的不是那个航行最快的船只,而是那个最慢的船只”,这是2007年两会期间在谈及民生问题时温总理曾指出的,“解决民生问题要首先着眼于困难群体,如果我们改善了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也就改善了整个社会的生活状况”。
所以,“房价由有钱人决定”提示给我们的,仍是如何强化和完善政府公共责任、提高“最慢的船只”行进速度的问题:一方面,政府应更好地履行调节收入分配的公共责任,以有效避免收入差距的扩大;另一方面,面对“住有所居”的基本民生需求,政府应更充分地承担起保底责任,大幅提升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以提升其对“决定房价”的影响力。(作者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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