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近日表示,目前在我国,地价占房价的15%至30%,平均是23.2%。地价确实是影响房价重要因素之一,但不是决定因素。决定房价关键因素或者根本因素是供求关系。因此,所谓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政策推涨国内房价说法毫无根据。(《京华时报》6月24日)
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政策推涨国内房价的说法毫无根据,我认同这样的观点。国内房价的虚高,与18亿亩耕地红线毫无关系。无论房价高低,这条耕地红线都要守住,这一点必须要厘清。但我却不认同鹿副部长的另一说法:决定房价关键因素或者根本因素是供求关系。
无需套用什么具体的数据,国内房价之高已经让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无法承受,买不起房、偿还房贷压力巨大,已成普遍社会状态。如果决定房价的根本因素是供求关系,既然“需”这一方有强烈降价的“求”,供方的价格怎么就是死活降不下来?另一方面,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共有空置商品房1.67亿平方米。其中,空置商品住宅9721万平方米,存量房就更多了——供大于求下,价格如何还是居高不下?故而,这种“供求关系”,超越了市场调控和经济规律,并非决定房价的“根本因素”。
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呢?我想,还是要回到土地成本上来进行梳理。
国土部称地价成本占房价23%——这一数据显然与业界和舆论“认识”差距甚远: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递交了一份名为《我国房价何以居高不下——房地产开发的总费用支出一半流向政府》的大会发言稿称,全国9城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的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而上海的开发项目流向政府的份额最高,达到64.5%。(《国际金融报》3月27日)究竟哪个更接近于事实,其实并不难判断:倘若土地成本所占比例如此之小,地方政府没有理由以各种借口拒绝公开土地收入。
从1994年至今,土地出让金不再上缴中央财政。从此,土地出让金收入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而这,也让房地产行业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成为地方政绩的见效最快、最明显的一种“载体”之一。公开土地成本,就意味着政府要失去大量的“卖地收入”;而要充实“卖地财政”,就必须要继续让高房价维持高位运行。所以,才有了林林总总的政府救市。而很多开放商宁可将商品房闲置,也不愿意降价销售,也基于此。
由此来看,地价和房价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关系”,那可是“政绩”和“工具”的关系,是公权力施展“无形之手”变相干预房产市场的重要法宝,想要让之松手,怕不是那么容易。(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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