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曾不止一次表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无法满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大量开发这两种住宅产品很可能推高房价,甚至会滋生暗箱操作和腐败。茅老这个观点在网上曾遭到横飞般的板砖,我在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也曾针锋相对地与茅老PK,认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都是想穷人所想、急穷人所急的“民生好产品”。
可最近三件事的出现,让我对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好处开始产生怀疑:一是有开发商在经济适用房的地块上违规盖别墅,引发郑州规划局副局长逯军质问记者“替谁说话”后的一片哗然;二是武汉经济适用房的摇号有假,而当地政府通报此事时只花了一分钟就算了事;三是北京住总集团董事长张贵林轻描淡写地透露,由于销售渠道稳定,该企业承建的限价房也有8%到10%的利润。
媒体这几天对前两件事报道得很多了,所以我只想问问第三则新闻中的张董事长:你这个限价房都有8%至10%的利润,为什么还嫌低呢?按照北京市限价房管理办法,政府已在土地招标、拍卖上给出了很多优惠。限价房基本上是“非竞争性”的住宅产品,加上土地供应计划的优先安排,企业也就没了被银行占压资金的后顾之忧。在这样的“政策性照顾”下,其销售、财务、管理、税费包括整个建筑成本,都应该是有保底的。为什么还要在这上面砍穷人一刀,而且是8%至10%这不轻的一刀?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是政府的公共补贴产品,具有极强的福利性,其供应对象也只能是中低收入人群。作为一家国企,北京住总在盖这两种公共住宅产品之前,就应考虑到以“成本价”接单,即便要创造“合理利润”,也应从地方财政的口袋掏钱。而不应一手拿着土地补贴和银行周转金,另一手又伸向这不低于8%至10%的利润,让那些低收入人群在每平方米上,无端多掏500元到600元。这难道就是限价房扶穷帮困的好处吗?
眼下,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之所以被“异化”,并时不时被推向争议焦点,并非这两种公共产品本身有罪,而是一些人把它当成了一块“天鹅肉”,本末倒置地将自己心安理得地放在“补贴簿”上。在这样的情势下,难怪其公共性和保障民生的作用,被茅于轼先生打了个冷峻的问号。而如果这种情况照此下去却得不到改善,不知还有多少人应像笔者那样向茅老道歉?(胡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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