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深圳市人大近日通过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里头规定: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除未申报的外,符合确认条件的,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办理初始登记、核发房产证。
一时间,“深圳小产权房拿到全国首个准生证”的消息飞遍了全国各地。就像“国家推动征收物业税”被迅速神化为“征收物业税,房价将应声而落”,“深圳部分小产权房有望拿到房产证”眼见着也被打扮成了“小产权房转正马上将对商品房形成灾难性冲击”。
要说小产权房大建特建,全国当然不只深圳这一地,而名不正言不顺的小产权房大卖特卖,也无非是因为价钱便宜(没缴各种税费跟土地出让金)。理是放之全国而皆准的理,但深圳依然有别的城市比不了的特殊性。
首先,即使按两年前的统计,深圳“城中村”农民房或其他私人自建房也已超过35万栋,总建筑面积超过1.2亿平方米,占全市住房总量的49%,如果把农民房、单位自建房、政策性保障房等等个人不能随意买卖的小产权房加在一起,比例将达71%;其次是位置的问题,在那些有点年头的大城市,城市化是扩散式进行,小产权房大都地处城乡结合的远郊区,而深圳当年是从村子平地而起,它的小产权房很多就在市区。如果说保护耕地是国家叫停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那么深圳认可部分小产权房恰恰是因为深圳现在着实是没必要搁市区里保护这批“虚假的耕地”、“虚假的农地”;最后是人的问题,对经济比较发达、城市化程度较高的深圳来说,当地的农民很多只是户口本上的农民而非要靠耕地吃饭的农民,农地转化成商品房和商业用地后政府对农民的长期归宿不用过于担心。
深圳的做法在全国未必可行,即使是在深圳这个特殊的地方、即使深圳只给部分小产权房“名分”,操作起来也不算容易:小产权房复杂的背景得摸底;所谓“该罚款的罚款、该补钱的补钱、该拆除的拆除”标准得界定;补收的地价款不能太高——太高了发房产证人家也不愿意领,也不能太低——太低了冲击深圳商品房市场事小,在全国进一步引发小产权房兴建狂潮事就大了。眼下,深圳给部分小产权房“转正”的政策还没出明细,很多村已是一片加班加点抢盖小产权房的火热场景。如果说,拆迁前抢盖的猪圈可以花点钱一劳永逸“摆平”,那么政策明朗前抢盖的小产权房,以及对小产权房迟早合法化的预期有可能会把大问题搞成更大的问题。
这些年,小产权房早就是全国公开的秘密,主管部门的不断叫停并不能吓退老百姓要住房子、要住便宜房子的心。对比比皆是的东西,假装看不见或空喊几句肯定不行,可有了、多了、法不责众了就匆匆忙忙给发证肯定也不行。即使小产权房转正,也未必会带来房价大跌——毕竟决定房价的不是成本,而是需求,小产权房便宜不是便宜在开发商心软,而是便宜在没向政府缴税费跟土地出让金。如果小产权房转正,一定要以杜绝新建、杜绝开发商暴利为前提,更重要的是按补缴的地价重新定位商品房地价的高低。毕竟,给小产权房转正,不是为了维护既得利益者——比如胆大的买房人或顶风的村集体、开发商的利益,也不是为了伤害合法买房者的利益,而是为了加快城市化,而且老百姓在这城里能买得起安身之地。(毛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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