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各地区物业税征收一览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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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国各地区物业税征收一览
2010年04月15日 10:53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香港 如房地产作出租用途,则该租金收入需要缴纳物业税,税率为15%。

  台湾 按我国台湾物业税的征收标准来看,144平方米以上的房源,每年收取的税费将有可能在房屋总和的0.8%-1.5%/年。

  新加坡 自住房产的物业税率是4%,其他类型房产的物业税率是10%。

  日本 日本财产税主要是对房地产等不动产课征的不动产取得税、固定资产税、城市规划税、注册执照税等,同时还有遗产继承税与赠予税。固定资产税的标准税率为14%。

  韩国 韩国的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达到惊人的30%。

  美国 不动产税,目前美国的50个州都征收这项税收,大约平均1%到3%。

  德国 不动产税:根据评估价值的1%-1.5%征收。

  法国 不动产税:持有不动产者每年按3%的公平市场价值纳税。

  瑞典 不动产税,自2001年起,对于单栋独立家庭住房(相同于国内别墅的那种住房),税率为1%,商业物产不动产税率为1%。

  意大利 不动产税:按照税务评估价值的0.4%-0.7%。

  西班牙 不动产税:按照税务评估价值征收(一般低于市场价值的50%),税率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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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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