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陈翠芳昨天表示,在二套房认定标准上,建行广东已开始按三部委新规执行,在原来“认贷”基础上增加“认房”。
国家有关部门上周五出台了“二套房”认定标准,明确规定不仅要以家庭为单位,同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陈翠芳表示建行广东已开始执行新规,在原来只看是否曾有过房地产抵押贷款记录判定第几套房的基础上,把家庭成员已拥有房产数量纳入考虑范围。“对于有过贷款记录的,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已全国联网,可以很方便地查询,由于房管系统仍做不到全国联网,现在主要问题是如何准确查询贷款人是否属于首次置业一次性付清的情况,尤其是异地购房者,这类贷款者按新规应属于二套房”。陈翠芳说,如果购房者在办理贷款时隐瞒了事实,“将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将来办理其他金融服务。”
对于购房后又出售的是否算二套房呢?陈翠芳表示如果是使用贷款购买的首套房,卖掉后仍属二套房,如果是一次性付清购买,卖掉后再购房则不属于二套房。记者吴海飞,通讯员赵钊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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