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没接到通知,暂时按老办法执行”,记者昨了解,江城大部分银行尚未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不过,上月也有3家银行已经执行,相关人士透露今后执行力度将变得更严。
5月15日,本报曾刊发《“认房不认贷”刮到江城本地部分银行已执行》,报道过兴业、浦发等银行已执行新政。不过,当时,兴业银行的做法是由买房人自行出具家庭名下房产套数的证明材料。浦发银行则是“客户能提供家庭名下房产证明就提供,不能提供就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记录为准”。昨日,记者在华夏银行武汉分行也了解到,只要在审查中发现买房人还有房产,该行认为“无论是否贷过款,仍认定为二套房”。
业内认为,已执行“认房又认贷”的银行,因对购房人是否提供房产证明没有硬性要求,其实政策相对比较宽松。但随着此次文件正式出台,执行力度肯定要进一步加强。
昨日,江城大部分银行尚未执行新政。招行、农行等相关人士表示还未接到正式通知,仍按老办法执行;但一旦接到通知就将执行新政。
记者昨在万科、新长江、泛海国际一些楼盘了解到,与其合作的银行交行、建行、中行、光大等均尚未向其发出更改认定标准的通知,也是按老办法执行。 (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海玉 实习生龚婉)
参与互动(0) | 【编辑:位宇祥】 |
相关新闻: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