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险”重出江湖 购房者感觉该险很“鸡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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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贷险”重出江湖 购房者感觉该险很“鸡肋”
2010年06月07日 11:24 来源:河南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沉寂4年多的“房贷险”最近重出江湖。由于房价波动让一些银行认为风险增加,对多套房以及商业用房的贷款者,一些银行更愿意为购买房贷险的客户发放贷款。

  尽管保险公司认为“房贷险”保费不高且能为购房者提供必要的保障,但不少市民还是认为,由于房贷险免责条款非常多,让人感觉这份保险很“鸡肋”。

  “房贷险”曾强制办理

  昨日,记者与郑州多家银行联系,办理住房贷款时,现在还没有银行要求必须购买“房贷险”。不过有个别银行在客户办理商业房贷款,诸如投资写字楼、商铺等办理贷款时,要求必须办理“房贷险”。

  说起“房贷险”,可能很多人比较陌生。

  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销售部的经理陈先生说,“房贷险”的全称是“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这种保险通常由“财产损失保险”和“还贷保证保险”两个保险打包组成。

  房贷险一般是按照贷款金额投保的,年保费额度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如果是20万元贷款10年需要保费1000元。

  花园路上一家工商银行个贷部经理王女士说,在2006年之前,办理“房贷险”是各家商业银行审批房贷时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2006年年初工行、交行等银行率先取消强制房贷险,出于竞争的需要,其他银行也陆续将强制购买房贷险变为自愿购买。

  不少购房者

  感觉该险很“鸡肋”

  “房贷险保费并不高,对购房者来说保障的内容也是必要的。”太平洋财险陈先生说,一二十年的还贷过程中,如果购房者出现了意外,有房贷险对他的家人来说,可以不必要承担房贷的压力。

  不过郑州不少购房者还是感觉,“房贷险”有太多的免责条款让人感觉这份保险相当“鸡肋”。

  “房贷险”中明确规定,如果是因为战争、自杀、酒后驾车等造成的被保险人死亡,房贷险是拒绝赔偿的。同时,对于失业等因素造成被保险人无法还贷,也同样不予理赔。在自然灾害导致的房屋倒塌中,也明确规定如果是地震,同样不能理赔,投保人还要自己背房贷。(记者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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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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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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