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部分银行界定二套房“认贷不认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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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大部分银行界定二套房“认贷不认房”
2010年05月28日 15:3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上周,广州细则出台,基调宽松,界定二套房的标准尚未最后明确。但是就目前而言,绝大部分银行仍然“认贷不认房”,即以银行贷款的征信记录为准,已出售、已结清前一套房屋贷款的人士再次购房,仍然界定为第二套住房,必须首付五成,利率上调10%。广州汇丰、渣打、东亚等外资银行二套房贷界定标准更严,“认房又认贷”,申请贷款需提供房管局房屋证明。

  外资银行比内地银行严格

  “办理房贷申请,银行要我到房管局开证明才能办理”。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为此她需要多付出40元的证明手续费以及3-5天的等待。陈女士表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还向她展示了东亚、渣打、星展等银行要求客户开具房产明细证明的申请表。

  一家外资行广州某支行行长告诉记者,即使房管证明中显示客户房产已转让,并且已出售的那一套房屋未做过贷款,但仍有可能认定为二套房。他表示,外资行的房贷政策比内地行要严格。

  相对而言,内地银行则宽松一些,普遍采取认贷不认房的做法。目前内地行仍以征信系统的房贷记录作为二套房的审核标准,假如市民之前购买的物业未有贷款记录,则一般认定为首套房。

  如何规避“第二套房”高息

  目前银行执行“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比较严格,但并非意味着没有规避的办法。

  按揭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需多咨询几家银行,虽然大部分银行“认贷不认房”,但是个别银行会视客户的情况而有所松动,比如有内地银行要求改善型买家提供第一套房屋出售证明,方可享受首次置业优惠等,所以买家一定要多跑几次,多为自己争取有利条件。

  而假如实在不能享受首次置业的优惠,迫切入市的改善型买家,在凑首期和规避二套房贷高息上,可采取“押旧买新”的做法,即把第一套已供满的房屋做纯抵押,最高可贷七成,利息最低为基准利率。第一套住房纯抵押获得的款项,完全用于购买第二套住房,银行会规定有关款项直接进入第二套房子的卖家账户,以防资金被挪作他用。文/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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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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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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