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24日起推出八项服务新举措。其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需单位提供《提取申请书》。
据了解,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非集中封存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需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职工凭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件及相关提取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办理集中封存的或职工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且住房公积金账户未集中封存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单位可在公积金网站进行缴存业务操作。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www.zfgjj.cn)填写、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等业务票据,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缴存、转移等业务。
单位可在公积金网站进行年检业务操作。
单位可在公积金网站进行缴存额调整业务操作。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单位在公积金网站建立单位账、个人账。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在线查询住房公积金单位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及单位人员明细表。
为防范风险、方便缴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重新为缴存单位发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卡。新单位卡增设密码管理功能,确保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安全。单位在办理2010年度年检手续同时办理新单位卡。8月1日起,单位应持卡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查询等业务。
全面放开周六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在原有职工个人周六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基础上,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担保费补贴业务、余额还贷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业务。目前,可在河西、南开、河北、塘沽管理部及对应的建设银行办理余额还贷业务,可在河西、南开、河北、塘沽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业务。
全面放开跨区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个人(铁路、油田分中心职工和集中封存户职工除外)可跨区县办理全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及担保费补贴业务。分中心职工应在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集中封存户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参与互动(0) | 【编辑: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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