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房贷新政“认房不认贷”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结果发现原来在广州还不是这么回事。
上周去一个楼盘看楼,问起房贷的事情,销售人员说有家银行是“认贷不认房”,而且只要还清了贷款,再次购房都可以按照首次置业办理。
记者还以为这只是个别银行的做法,后来回家看了新闻说多家银行认定二套房贷标准不一,而记者去了解了一下也的确如此。例如有的银行是“认房不认贷”的,只要出售了第一套住房,再次购房可以看做是首次置业;而有的银行则是“认贷不认房”,只要没有正在按揭的记录,也可以看做是首次置业。
到底是“认房”还是“认贷”,现在消费者也被弄糊涂了。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但是第二套房到底如何界定,至今没有一个官方的统一说法。上月银监会的一位高层表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房屋数量为限、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这一说法被市场解读为“认房不认贷”。大家都以为银行在执行“认房不认贷”的标准了,但现在来看其实并非如此。
能不能统一一下认定标准,这不仅是记者自己的愿望,也是广大消费者的愿望。一方面,这次一刀切的房贷新政,本来旨在打击投机、投资等不合理的消费需求,但是由于过于严厉,也打击了正常的购房需求。而现在这种混乱的界定标准,更是让消费者无所适从。
一个新政的出台不是为了打死一个行业,而是为了促进其健康地发展。但是现在这种混乱的房贷界定标准让楼市乱上加乱,无助于促进楼市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也就相当于没有标准了。
从上述那些银行的做法来看,本来十分严厉的新政,在各家银行自己的解读下,却有了松动的迹象。政策一松动,其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早知如此,又何必折腾呢?(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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