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十分严格的“京版国十二条”,备受关注的广州版“国十二条”很可能会宽松许多。羊城晚报记者昨日获悉,广州版“国十二条”中,暂不会对三套房停贷作硬性要求。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三套房贷停贷等信贷政策,主要是及时提供市场动态信息和工作建议,决定权在金融监管部门和各商业银行;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和具体执行,“我们也会待国家有关部委明确政策后,积极会同金融机构执行好、落实好”。
“从这样的表述来看,估计广州市不会对第三套房作出像北京那样的硬性要求停贷的措施了。”省内一家大银行房贷部门负责人称,如此看来,第三套房是否停贷决定权还是在监管部门和银行手中。但从目前情况看,监管部门的口径也是将决定权下放给银行自己的,所以最终是否停贷,要看总行统一部署。
然而据记者了解,现在不少银行的总行在下发文件时,对三套房停贷多采用诸如“原则上不再发放”、“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等模糊字眼,也有银行要求各分行根据当地政府认定来确定。如此一来,若广州市政府不出认定,那么市内银行仍将面临无人界定三套房是否该停贷的混乱局面,最终使得在广州购房的人仍有机会从银行获得三套房贷,只不过要承受首付5成以上、利率1.1倍以上的代价。
实际上,据记者调查,由于缺乏权威部门认定,广州市场上不少之前暂停发放“三套房贷”的银行又开始出现大面积松动,对三套房贷恢复放贷(详见羊城晚报4月30日A5版报道)。对于二套房认定标准,尽管近日住建部官员透露可能会“又认房又认贷”,但由于还没形成最后文件下发,因此省内银行基本上仍按“认贷”操作。
记者刘薇、戚耀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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