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三套房贷基本全停 银行不敢擅自打擦边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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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第三套房贷基本全停 银行不敢擅自打擦边球
2010年05月12日 13:44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婚前双方各有一套房产的谢女士,4月中旬定下一套大户型准备作为换房自住之用,其按揭贷款申请没有获批,找了多家银行也贷款无门。据悉,如此完全贷不到款的情况近日多有发生,因为多家银行就贷款新政的执行力度甚至比“深十三条”规定还要严格。

    建行明确叫停多套房贷

  无论4月14日出台的“国十条”,还是5月5日出台的“深十三条”,对于多套房贷都没有明确叫停,前者原文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而后深圳地方细则为“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房以上住房贷款”,仍留有模糊空间。

  而建设银行11日明确表示,其深圳分行停止受理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申请;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亦表示“目前原则上暂停发放,确需受理的,需报总行个人金融总部审批”,即使能批中行要求首付六成以上、利率1.2倍以上,农行和深发展则要求首付5.5成以上、利率1.2倍以上;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则早在“深十三条”出台之前就表示已基本不做多套房贷了。

  “银行的执行情况比政策表述还要严,现在没有哪家银行还说能做第三套房贷的。”美联物业和世华地产的按揭部负责人说。专职做银行按揭代理服务的荣华懿公司总经理谢韬表示,现除非个别在该行有大笔存款,且是符合新政规定的本地优质客户,才有可能按高首付和利率贷款,而他所在的公司已完全不接多套房贷的单。

    银行借机调整贷款结构

  据记者调查,现在多家银行除了按新政明确规定的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房产数量以外,还要求查档和查征信,只要家庭曾有住房贷款记录即便贷款已还清,再购房也算第二套房。在建行、中行的书面回复中,要求贷款人出具的材料包括:借款人和配偶名下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借款人和配偶身份证明、偿还能力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借款人和配偶婚姻证明,非本市居民提供一年以上的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后面三项是新政后增加的。

  据了解,银行此举不仅为响应新政,还出于银行风险和调整贷款结构的考虑。“分行制定执行细则要综合中央、地方和总行的政策,而目前正是政策风声最紧的时候,所以即便政策留有模糊空间,分行也不敢擅自打擦边球。同时,我们之前承接的房贷业务量过大,现在在房价面临下跌的情况下,我们只接受风险较小的自住型买家。”某国有银行个贷经理说。 作者: 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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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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