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房贷利率杀伤力最强 老客户担忧受到牵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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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房贷利率杀伤力最强 老客户担忧受到牵连
2010年04月26日 15:08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家新出台的房贷政策是为了打击炒房,没想到我们这些贷款买首套房的老客户受到了牵连,就好像别人得病,也要强迫不相干的第三者吃药一样。”市民牛先生这两天看到中国银行将提高存量首套房贷利率的消息表示忧虑,还有不少市民担心中行这一行动会带动其他银行跟进。

  利率调整方式到期分三类

  中国银行上周末出台的房贷新政细则显示,除重申房贷新政措施,并表态“原则上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外,还在所有银行中率先提到存量房贷的处理方法:根据与客户合同中的约定,在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

  那么“合同约定,利率调整方式到期”如何解释?对于这一疑问,中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中行与客户关于房贷利率优惠合同的约定存在三种不同的情况,该行对存量贷款利率优惠的调整并不是单方面、强制性的“一刀切”。

  据介绍,第一种情况是,从2009年一季度开始,中行总行向各分行下发一个有关房贷合同补充协议的通知,补充协议规定房贷利率优惠期设定为2年,到期之后的利率再进行新的调整。由于该通知并非强制执行的补充条款,只有部分享受优惠房贷利率的客户签署了该协议。

  第二种情况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中行总行向各分行下发了新的房贷合同文本,里面明确房贷利率优惠期限为2年,到期之后的利率再进行新的调整。但由于各分行的进度不一致,并非所有分行都按照新合同文本签约,因此存在有的分行还没有执行新合同文本的情况。

  该人士称,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签署了补充协议或新房贷合同文本的客户,其享受优惠利率的期限为2年。

  对于第三种情况,即对于2009年没有签补充协议的优惠房贷利率客户以及今年未按照新房贷合同文本签约的客户,该人士称,中行将按照具体签约房贷合同里关于利率优惠的条款继续执行。

  调整房贷利率杀伤力最强

  据悉,若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调整,受影响最大的是去年获得7折优惠利率的二套房贷。按现行基准利率,5年以上房贷的7折优惠利率是4.158%,基准利率的1.1倍则是6.534%,相当于上调2.376个百分点。若考虑到年内可能实施的加息,等到明年1月房贷利率调整时,实际上升的幅度更大。结合国家最近连续出台的调控措施,对贷款炒房者将产生巨大的心理“杀伤力”。

  单方调整利率是否违约

  记者了解到,目前其他银行暂时没有跟进中行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有业内人士指出,其他银行想跟进也可能会有困难,因为在2008年底在将首套房客户的房贷利率优惠从8.5折降至7折时,并不是所有银行都补签协议,大多数均采取了自动调整的方式,给予了客户优惠,如果此时要上调,可能会引起客户的强烈反对。

  不过,对上调存量房贷款利率的做法,也有业内人士提出质疑:合同当事双方中若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有所承诺,合同才能执行。假如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单方面执行,就属违约。目前7折优惠利率的房贷客户,若把利率提高至基准利率的1.1倍,还贷成本将明显提高。部分贷款人甚至可能还不起贷款出现断供。(记者熊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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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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