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然而,第二套房子如何认定?是以“银行信贷记录为准”,还是以“借款人实际持有房屋数量为准”?这在业界引起争论。
令“房奴”欣慰的是,决策层倾向于最严格的二套房认定,即以借款人实际持有房屋数量为准。
目前,我市有些商业银行已经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各银行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不同
招行个贷部门称,以房管局登记的房屋为准,只要客户购买的房子在房管局备过案,再买房子时就要算是第二套了。
建行则以银行信贷记录为准。“如果客户手中有一套房子,但是从未贷过款,再购买房子时仍按第一套房子来处理。”浦发银行、中行同样是按银行信贷记录为准。
交行个贷部门则说,以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屋计算,有房贷记录的就算是购过住房,但是一次性付款的不算。“因为有关第二套住房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来,只好按老政策执行。”
银监会倾向于认房不认贷
据报道,银监会正就各银行二套房新政执行情况进行摸底。
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二套住房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业银行的信贷登记系统可以查询到放贷情况,但要想准确判断住房套数主要还是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
部分银行暂停第三套房贷款
昨日记者调查得知,郑州市一些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暂停第三套住房的贷款发放。
招行工作人员称,从本月21日开始,第三套房子的贷款就停了。
来自工行、浦发银行的消息显示,第三套住房的贷款现在已经不批。(记者 徐刚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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