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规遭“放水” 京优质客户二套首付仍两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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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贷新规遭“放水” 京优质客户二套首付仍两成
2010年01月14日 15:06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首套房贷款还清的话,第二套房贷首付两成、7折利率没问题。”国务院办公厅10日发布通知,明确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四成、利率风险定价,但记者调查发现,新规尚未得到严格执行。

  “改善需求”未获新政支持

  此次“国十一条”中,与去年年底“国四条”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未提及“改善型住房”优惠政策。

  “国四条”延续了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改善需求可比照首套房,享受最低两成首付、利率7折的最大优惠。但10日出台的“国十一条”却将其调整为: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按照文件内容,由于未提及对改善型购房贷款“网开一面”,也就意味着对所有二套房贷款施行“一刀切”,一律首付不得低于40%。

  优质客户二套首付仍两成

  二套房贷新政颁布后,市场执行得如何呢?记者来到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以买家身份进行咨询。中介很肯定地答复说:“只要首套房贷款还清的话,第二套房贷首付两成、7折利率没问题。”记者同样咨询了另外两家经纪公司,得到的答复基本一致。

  “就算首套没还清,收入较高,或者有套全款付清的房子,银行都能按首付两成房贷。因为新政刚刚发布,银行那边还没有细则出来,不管新房还是二手房,只要是优质客户,基本上都能享受两成、七折的优惠。”一名中介人员解释说:“不过过完年就不好说了,央行那边可能出新政策,也许到时候只要是二套都必须最低四成首付。”

  中原地产研究部表示,目前贷款申请和新政前没有什么区别,第二套房大都可以套用“改善需求”拿到两成首付。主要原因,一是个人购房按揭贷款一直是银行的优质贷款,所占信贷比例逐年上升;二是“第二套房”缺乏严格的界定,银行更愿意按照贷款风险来评判,打擦边球的状况难以避免。 (记者姚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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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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