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各大银行均已开始执行二套房贷四成首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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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各大银行均已开始执行二套房贷四成首付
2010年01月11日 10:53 来源:厦门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昨晚,记者向厦门相关银行了解到,事实上,该政策是银监会的“老规定”,这次只是重申而已,同时也是对之前“二套房首付50%”传言的正式回应。各家银行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都已严格执行该规定,新通知对厦门房贷市场不会带来新的变化。

  昨晚,厦门一位银行房贷部门的人士对记者表示,二套以上住房首付四成是前两年就出台的政策,不过因为金融危机等各种因素冲击,2008年开始楼市极度低迷,中央和地方都出台了刺激房地产的政策,因此银行对二套房首付四成的执行开始打“擦边球”,例如以个人而非家庭为单位认定首套房,只要个人名下没有房产,在很多银行都能获得首套房待遇。但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银监会已经重申要求二套房首付必须四成,应该不折不扣执行,因此厦门各家银行都开始从严执行。

  记者以贷款人的身份向厦门部分银行的服务热线咨询,得到的回答均是家庭二套以上住房必须首付四成。连外资银行也表示,房贷政策按国家规定严格执行。厦门渣打银行一位业务经理对记者表示,该行新推出了房贷业务,但记者随即询问二套房能否降低首付时,她表示必须遵循银监会的规定,即首付四成以上。

  二套房贷首付提高在2007年底出台,并造成了2008年楼市的调整,而此次政策重申,不免让一些投资客对楼市再次面临调整表示了担忧。业内人士表示,国务院再次重申政策,实际上是发出信号,让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有所收敛,如果仍然一意孤行,并不排除有进一步的政策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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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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