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此次的楼市新政,此前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个人,均能享受1%的税率,今后须凭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方能享受。转让年限由2年恢复到5年,恢复收取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
业内解读
目前非普通住宅税率为3%
新旧政策对比,新政策在契税方面新政增加了“须凭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的限制性调控款;同时,在贷款优惠方面,新政在保持原先“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享受7折贷款利率和最低首付20%的优惠政策”之外,新加了“必须符合购房前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条件,并须提供有效证明”的条款。此外,恢复收取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
记者了解到,此前规定,低于90平米的普通住宅是优惠的税率1%,而一般的普通住宅契税税率为1.5%,非普通住宅的税率为3%。
同时,按照2008年5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下发的通知要求,自5月1日起,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而2002年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和房地局联合也曾联合发出通知,存量住房交易手续费标准上海按每平方米收取5元,由双方各承担50%。
美联物业副总经理丁伟表示,对比一年之前的上海“救市”政策,新政对普通住宅的优惠力度一如从前,因此,此次的楼市新政基本上可以看作是对2008年上海‘救市14条’的回应。调控主要是针对二手非普通住宅,而二手普通住宅所受的影响并不大,说明政府是仍旧希望老百姓是买得起房的。”
一季度楼市可能出现低迷
中原研究咨询部高级经理马冀表示:从目前整体市场来看平稳的市场走势是明年整体市场的主基调,否则将面临着市场调控。就此项实施意见的发布来看,一方面表明政府依然在鼓励、扶持自住的刚性需求者购房;另一方面,对于投资、投机性的购房行为要采用从紧的调控政策来稳定市场。
“政府虽然在加大经适房的市场供应,由于上市时间周期性对于短期市场来说难以缓解供求比的缩小;长期来看将会分流出一部分购买商品房的刚性需求购房者,但总体影响较小,毕竟这批经适房的购房门槛较‘高’,而处于‘夹心层’的人群比例较大。同时政策的调控力度相比人们对后市的预期要温和很多,因此在政策调控下的观望氛围中整体楼市或将开始出现降温态势。”
易居中国房产分析师薛建雄也表示,早前不断出台的营业税等政策,对市场上的投资客已经造成了不小的影响,投资客活跃度明显降低,比例从最高峰占总成交量的4成缩减至1.5成左右,明年沪上楼市一季度低迷盘整几乎已成定局。
“2010年的楼市走向预计会与2009年类似,在一季度进入低迷期盘整后,二季度后重新出现量价平稳向上行情,不过今年楼市的疯狂可能很难再在明年重演了,明年将是一个平缓上升的态势。”有关人士表示。
关注
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土地
根据新政,上海将严格土地供应政策,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实施意见》明确通过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加大闲置土地清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先满足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并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
同时强调严格土地出让批后管理,加强施工许可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保证住房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加快供应节奏。
加快研究公共租赁房制度
《实施意见》强调全面推进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廉租住房方面要对符合廉租保障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通过配建、改建、收购等多种渠道筹措廉租房源,提高实物配租比例。
经济适用住房方面当前要做好徐汇、闵行两区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售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明年逐步放宽准入条件,扩大建设和供应规模,扩大享受面。
公共租赁住房方面要加快研究各项制度和配套政策,从规划、建设、供应、管理和退出等方面,建立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有效缓解本市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等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同时加快推进以经济适用房、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加快完善大型居住社区的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及商业配套等公共服务设施,我们希望能够提供良好、便利的居住环境,帮助广大市民安居乐业。
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
《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不断完善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披露土地供应、商品住房市场供求、价格变动等信息,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研究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与土地招拍挂相挂钩,提高准入门槛。
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虚拟交易、囤地捂盘、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严厉查处在商品房预售预订阶段,以各种形式炒作、哄抬房价的行为;加强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信息披露,规范销售行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健全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制度,加大违规、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
在试点的基础上,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澄清
上海在2012年前建30万套经适房计划从未变
对近日某媒体报道:“上海希望到2012年前,建设60万套经适房,由于各方面利益协调,最终敲下30万套的数据。”市房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此信息有误。上海至2012年建设2000万平方米、约3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的计划从未变化过。至于建设60万套的说法,可能是把正在研究的建设30万套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工作混为一谈了。为了加快上海旧区改造,上海加大了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的建设力度,包括2008年起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在内,计划至2012年建设30万套,约2000多万平方米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