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返点”中介:上海叫停 广州深圳照旧——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房贷“返点”中介:上海叫停 广州深圳照旧
2009年11月23日 13:53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即便在房贷收紧年末,手握客源的广州各中介机构,依然受到银行的“礼待”。

  据报道,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正准备下发公约,禁止房贷“返点”,但在广州,则未有任何动静。广东银监局某高层昨天告诉本报:“暂未听说要查(返点)”。目前,广州除已经停止与中介合作的建行外,大部分银行跟以前一样,向中介支付房贷总额0.6%到0.8%的返点,部分外资行和股份制银行更是逆市提高返点,有的甚至超过1%。

  所谓“返点”,指的是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竞争中,一些银行对中介公司推介的客户,按照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中介支付佣金。这已成为全国二手房贷中普遍存在的“潜规则”。而同属广东的深圳,在“返点”叫停两个月后,目前已全面恢复,且“返点”幅度更是高于叫停前。

  广州暂未叫停

  在全国房贷收紧的风声下,据报道,日前,上海银监局表示,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正在积极就《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自律公约》(下称《公约》)征求业内意见,主要内容即为要求银行停止向房产中介“返点”。《公约》中规定,各商业银行在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过程中,不能以任何形式向房地产中介机构或其代理机构或个人支付佣金以获取业务来源。而对于索取或收取银行及其从业人员佣金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将被列入“黑名单”,银行将被要求中止与其进行业务合作。

  至于叫停的原因,上海银监局解释,个别房地产中介机构为获取“返点”,“飞单”(即哪家银行给的返点多,就把客户资料给哪家)、“跳单”,甚至在彼此之间买卖贷款资源,损害客户利益。此外,银行容易放松前期调查,脱离市场营销,简单依赖中介,甚至可能会引发银行员工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对于上海同行的做法,广东银监局某高层回应本报查询时表示,“返点在二手房按揭中比较普遍吧?广州目前没有查返点,也暂时没听说要查。”

  “广州(监管层)近期开会提了叫停返点的事,但没有查。”某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信贷部负责人告诉本报,此前广东银监局也未曾专门就银行向中介返点做严格检查。该负责人表示,银行向中介返点,是银行与中介之间的分利行为,对购房者几无影响。该负责人认为,中介帮助银行推广房贷产品,银行从房贷收入中适当分一部分给中介作为报酬,符合市场规律,也理所应当。在高度市场化的广东地区,监管层不大可能严格查处,即使要查也无法可依,只能依靠银行同业公会协商。

  广州部分银行逆市提高返点

  “靠银行协商执行,上海也许可以,但广州、深圳估计做不到。”该负责人解释,在上海,国有银行与国有银行之间、股份制银行与股份制银行之间的房贷市场份额占比相对均衡,协商执行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深圳和广州则不一样,各银行情况不同,必定各取所需。“最近三年,返点水涨船高。”上述负责人介绍,2006年,返点只有0 .1%,随后0 .3%、0.5%、0.8%、1%等一步步提高。

  据本报采访了解,近期广州各银行返点情况变化较大,并分化出三类。第一类是建行,不仅停止向中介返点,而且自今年年中以来已在全国范围内停止跟中介的合作。据悉该行的房贷在整体贷款中的占比已超过30%,因此,建行目前不想再对房贷过多投入,也不愿意再给中介返点。

  第二类是外资行和股份制银行,积极提高对中介的返点,返点幅度在0.8%到1%之间,有的甚至超过1%。这类银行房贷在整体贷款中占比小,因此在其它行退出的时候加大投入,争夺市场。

  剩下的银行是占大部分的第三类,仍维持之前的返点幅度,即0.6%到0.8%。这些银行剩下的贷款额度适中且市场份额稳定,既没有收紧压力,也不急于抢市场,而是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为明年储备客户。

  在监管层不介入查处的情况下,上述情形会应该一直持续到年末。明年年初,随着各银行贷款额度的放松,返点可能会有所提高,但各银行也将因经营策略而异。 本报记者 辛灵

  链接

  深圳“返点”叫停失败 两个月后“返”得更多

  9月份,深圳银行业同业公会组织深圳各家银行签署《深圳市国内银行业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自律公约》(以下称《公约》),并于10月份生效。由此,深圳各家银行全面停止向中介支付返点费。集体停止返点前,深圳各家银行向中介支付的返点费率达0.5%-0.6%。

  然而叫停两个月后,如今,深圳各家银行已全面恢复了“返点”,而且比以前更高,达1%到1.2%。“你不给别人给,大家还是要抢市场。”上述某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信贷部负责人表示,而且每家银行之前都跟中介签了至少一年期的协议,规定了“返点”,银行不可能不执行。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