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套房贷利率1.1倍 两种情况可享优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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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二套房贷利率1.1倍 两种情况可享优惠
2009年11月04日 14:05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外地有消息称,第二套房贷优惠利率会在近期取消,执行基准利率上浮最多可达10%。记者昨日采访了农行、建行等多家银行房贷业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除两种特殊情况外,二套房贷款利率政策一直执行的是利率1.1倍的标准。

  据了解,二套房贷上调利率并非银行新规。今年6月22日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已强调了二套房贷必须首付4成、利率1.1倍的放贷标准。

  农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房地产信贷处一位工作人员称,有两种例外情况可享受一套房的优惠,其中一种情况规定为,“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当前成都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7平方米,目前银行也正是依据这一标准进行审核。市民如果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后,人均面积达不到27平方米,在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并申请按揭贷款时,新房面积不超过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144平方米,就可在贷款成数和利率方面享受与首套购房者相同或相近的优惠政策。此外,市民的首套住房如果已出售,再购房也可享受首套购房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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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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