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内部分地区第二套房贷款标准被私下放宽等问题,昨日,我市有关方面传出消息称,银监会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重申坚持第二套房贷款政策不动摇。
和“通知”下发相映衬的,是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的讲话。他17日在“2009年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强调,当前,要特别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等新的风险点。
刘明康强调,要控制房地产贷款风险,严格执行“二套房”标准,严格按规定执行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投资性住房要坚持首付高成数、利率严格风险定价和资信严格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与借款人100%“面谈”、“面签”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假按揭”、“假首付”现象的发生。
而在银监会的通知中,“严格遵守第二套房贷的有关政策不动摇”成为核心关键。
对于金融机构变相放宽第二套房贷款执行标准的情况,通知要求,不得以征信系统未联网、异地购房难调查等为由放弃“二套房贷”政策约束,不得自行解释“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不得以任何手段变相降低首付款的比例成数。若有违反,则“要弄人”。(记者 张彬)
二房三房首付高利率也高
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要从两年前说起。2007年9月27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这份通知对个人房屋按揭贷款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分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按不低于20%执行,90平方米以上按不低于30%执行。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也就是说,你若想贷款买多套房,首付及利率门槛会更高。
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意见指出,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记者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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