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遇“二手房东”25万房款一倒手加价2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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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二手房遇“二手房东”25万房款一倒手加价2万
2009年12月07日 10:12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6日,潍坊市高新区市民吴先生向记者反映,上个月他从潍坊宏源房屋中介处看好了一套二手房,没想到签完房屋买卖合同才发现,原来房东也是“二手”的。本来25万元的房款经过“二手房东”一倒手,不但又抬高了2万元,而且对方的身份连中介机构都没有识破。

  吴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1月初,他在宏源房屋中介那里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因为位置、户型都比较满意,吴先生打算赶紧买下来,并准备在年底装修完。看房、验房、交定金等一切程序都顺利结束了,吴先生也仔细查看了产权证、户口簿等相应证件,随后便约“房东”签合同。这时吴先生才发现“房东”签的名字并不是证件上的名字,经过一番询问,“房东”才告诉吴先生他并不是房子的主人。

  原来这个房东也是“二手”的,该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小刘表示,他们也是后来才发现的,因为当时来登记时所有的证件都非常齐全,根本没有发现有什么漏洞。直到签合同时才得知,这个“二手房东”是这套房子的租住者,因为租住了多年,与原房东非常熟悉了,本来他已经打算购买这套房子了,但是发现25万元的价格非常实惠,不如倒手卖掉,还能再赚一笔钱。于是在原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租房者谎称自己要买下这套房子,并办理过户手续,将原房东的房子卖掉了,而且还加了2万元。

  吴先生表示,为了买这套房子他已经花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经不打算退房了。最终在中介机构的协调下,吴先生与房屋所有人按照25万元的价格签订了合同,中介机构还免去了吴先生一半的中介费用。潍坊律师协会的马鸿章律师表示,要避免吴先生碰到的这种情况,其实很简单,在签合同前可以先到国土部门进行查询,看看房产是不是挂在与自己签合同的人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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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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