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二套房的认定不仅要以家庭为单位,并且执行“认房又认贷”的严厉政策。昨日,记者走访西安了解相关情况。
昨日,记者走访西安市多家银行了解到,截止昨日下午,有的银行表示尚未接到上级银行关于“认房又认贷”的相关通知,有的银行表示接到通知了,但是具体的细则还得进一步完善。
建设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通知,将按照通知规定执行,细则需要进一步完善。
采访中,不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在房产登记系统与银行征信系统没联网的情况下,银行即便获准查询房管局的房屋登记信息,也只能了解贷款申请人在西安市的房产情况,并不能了解其在外地有无房产。目前,银行暂时会停留在只看个人征信系统的阶段,即新规要求“认房又认贷”,但执行起来暂时却是“认贷难认房”。
昨日,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十几家楼盘,多数表示已经按照新(二套房)认定标准来执行了。在“学府首座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购买第二套房。工作人员称:”首付必须50%,房贷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而在建工路与公园南路附近、丈八路、北关附近等多个楼盘,售楼部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均表示:”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已经变了,根据上周五最新出台的新(二套房)认定标准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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