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厦门部分楼盘出现“超低价”交易等异常现象,市国土房产局昨天约谈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听取情况说明,并要求各企业规范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并严格按申报价格公开销售。
近期,厦门个别楼盘出现“超低价”交易现象,有的商品房成交价格大大低于楼盘市场均价,引起社会关注和众多猜测,本报对此进行了专门报道。
昨天,市国土房产局组织对相关房源进行了梳理核查,并约谈了出现销售价格异常问题较多的四家企业。约谈会上,四家企业对近期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进行了解释,表示主要是股东(亲属)、员工购买或已销售的房产近期才办理合同登记等原因。
对此,市国土房产局责令这些房企严格按 “一房一价”原则进行整改,将剩余商品房销售纳入 “一房一价”管理,调整销售价格超过±10%的,应调整预售方案,重新申报预售价格,并要求开发商抓紧对已认购或已预订的商品房在“厦门网上房地产”进行认购登记。
国土房产局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网上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后,应当在30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将自动撤销,网上销售系统将自动恢复该商品房为可售房源,并对认购次数等信息进行自动统计。
对于约谈情况,市国土房产局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同时加强对房产销售价格异常变动情况的监管分析。
市国土房产局表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认购登记将提高房源信息透明度,确保购房者的知情权,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监管。今后,市民可上网查询房屋信息,对于列入“一房一价”管理的项目,其未在网上认购登记的可售房源,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售。记者 吕寒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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