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4月27日电(记者严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天对外公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记者从杭州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了解到,去年杭州市共查实14套经济适用房系虚假资料骗购而被收回。
杭州于2000年后共计推出50000多套经济适用房,总面积在450万平方以上。按照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购者必须同时符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房产建筑面积以及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等多项要求。
“但也有不少不符合标准的申购者抱有闯一闯的想法”, 杭州市房改办副主任陈慷告诉记者,目前杭州市经济适用房要经过多级审核以及社区媒体两道公示,在申购摇号之前一般总有10%以上的申请资料因为虚假而被否。
即便如此,杭州市房改办还是在顺利闯关者中发现了“猫腻”。经过举报查实,杭州市房改办在去年查实14套经济适用房系虚假材料通过审核申购,其中有一处经济适用房是2002年就递交了申购资料,2007年申购,2009年被查实资料虚假而被收回。
“虚假资料做手脚最多是在收入方面。”杭州市房改办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马书告诉记者。
2010年前,按照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家庭人均年收入应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按照杭州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200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04元来计算,2009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4462.4元才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条件。
而这个标准无疑让不少申购者止步经济适用房。
杭州市房改办副主任陈慷告诉记者,对于申购者提供的收入证明,杭州市房改办会会同地税、社保、车辆管理、公积金、工商等多个部门核查。“从社保、公积金一倒推就能核出收入。”
但对于一些自由职业者和隐性收入,陈慷承认核查难度很大,“个人收入本来就是一个全国难题,税务部门都很难一清二楚。”但陈慷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申购者资料在网上长期公示,举报也是没有期限的,所以部分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购者在住进经济适用房还是因为举报落马。
杭州市房改办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马书告诉记者,在去年被收回的一处经济适用房的申购者是一位摄影师,在他的申报材料中提交了其在一家影楼的收入,并承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入。结果一路过关获得成功申购。但之后有人举报这位摄影师在多家影楼兼职,其全年总收入超标,最后因为申购资料虚假经济适用房被收回。
杭州市房改办副主任陈慷告诉记者,他们通过举报还发现有的申购者隐瞒其在上海、富阳等地拥有的超标房产,有的在海南办企业收入大大超标,最后也收回这些虚假资料申购者的经济适用房。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健认为,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对象是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如何防止鸠占鹊巢是重中之重,由于没有全国联网的房产、社保系统,目前的审核和公示制度还是给虚假资料申购者留下漏洞。他建议应该按照国际惯例,在申购过程中引进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进行见证和调查,尽可能减少虚假资料申购者得逞的机会。
曹健律师同时认为,目前虚假资料申购仅仅是收回经济适用房,“这个代价和经济适用房3000元一平方的廉价相比太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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