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4月23日电(记者 周锐)证监会相关负责人23日透露,证监会已将41家房地产企业融资申请送国土部征求意见。国土部将针对企业是否存在违法取得土地、土地闲置、拖欠地价款、违规调整土地用途或规划条件等几方面问题予以审查,并据此出具是否支持融资的意见。证监会将结合国土部审核结果,对房地产企业融资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审核。
据了解,证监会目前正在审核的房地产公司融资申请有59家,其中再融资48家,余下11家为IPO申请。其中41家企业的融资申请已送交国土部。目前,国土部已经完成了25家企业的初审工作,并将于近日把正式审核意见反馈给证监会。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拟订两类企业纳入和国土部联合监管的范围。一是募集资金拟投向房地产项目的股权类融资企业;二是募集资金虽不投向房地产项目,但包含单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内容,且原有业务包括房地产经营的股权类融资企业。
该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安排是为了避免企业通过“擦边球”方式,将募集资金间接用于房地产项目。考虑到债券融资成本较高,且具有一定的市场约束机制,发行公司债的房地产企业暂不纳入范围。
据了解,2009年9月起,证监会和国土部的沟通联络机制就已得到确定。目前,两部门已初步建立起有关房地产企业融资的综合监管原则和工作机制。在试运行一段时间、积累一定经验后,证监会和国土部将就当前房地产企业融资的监管要求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0年以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融资金额占房地产投资总额的1%左右。2009年,境内房地产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442亿元,占房地产行业资金来源的0.77%。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证监会将积极研究国务院调控房地产的系列政策,进一步完善有关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监管工作。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