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安丘市一名匿名公务员在猫扑大杂烩上发帖称,其所在单位低价团购当地某高档商品房,每套面积为100~142平方米,每套房可省下4万元。爆料者自称“有良心”,发帖抵制这次团购,并称其中有黑幕。而安丘市委宣传部一名科长称,该帖不属实,团购价与市场价差不多。当地国土局已对此事展开调查。(《重庆商报》4月14日)
这些年总不断爆出此类新闻:温州官员低价买房,河南泌阳官员低价买房……前几天,凤凰卫视评论员曹景行先生也在微博里说,北京公务员4000元每平方米买房。眼瞅着房价越来越离谱,公务员非但在驯服房价上作为不大,反倒前赴后继地先为自己张罗着低价团购。如此一来,房价回归到民众可以承受的价格岂不成了一句空话?
公务员掌握巨大的权力资源,其行为直接关涉市场运行。在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更多依赖行政力量配置资源的情形下,公务员更应将公私分明。即便公务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房,公众也会猜测是不是拿了一般民众拿不到的优惠,更何况单位大规模团购。其中到底有没有利益输送?这种利益输送将以何种形式呈现出来?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给公务员的低价,会不会最终推高房价,从一般民众那里拿回来?
不能责怪民众的这些猜疑。这些年来,真正承担高企房价的并不是收入相对稳定的公务员群体。每每有官员在媒体上讲,如今房价太高,高级别的官员都买不起房云云。可即便不考虑此前的福利房大多廉价出售给公务员等群体,公务员也通过其他一些变通渠道获得了住房,如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等。很多经适房就落入了公务员名下,如深圳几百名公务员名列经适房申请名单。
改革的动力往往来自它与切身利益的相关程度。连日来,中央媒体密集发表评论质疑高房价,呼吁地方政府走出土地财政的泥淖,真正把民众的住房权益当做政府施政目标。然而,如此“喊话”的实际效果似乎暂时还很难看到。这里边当然有利益团体努力固化既得利益的因素,有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尾大不掉的因素,但无住房之虞的公务员群体整体性地缺乏积极性,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公务员既然有可能低价购房,对高房价当然就没有切肤之痛,则其对土地出让价格、房价调控就难免乏力,甚至乐见其涨以增加财产性收入。
此外,针对公务员低价购房,有论者提出,国家应立法禁止。这固然是一个善良的愿望,然而,以立法限制具体行为的思路不免迂阔。公务员团购商品房的行为需要立法禁止,那公务员占用经济适用房的行为是不是也要立法禁止?本来,国家《公务员法》已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只要恪守执行、照章查处即可,大可不必再立法。
在高企房价已成全民公敌的背景下,公务员明目张胆地低价团购,不仅很难切实阻遏房价回归,满足人民群众正当的住房需求,也可能成为引燃公众不满情绪的导火索。兹事体大,不可不慎、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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