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分五路到我省有关部门视察工作。在视察中,人大代表们就今年我省经济增长、各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农村五保资金的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省高院和省检察院的执法情况等焦点话题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并提出意见。
南方日报讯(记者/雷辉通讯员/任宣)昨日,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就广东保障性住房建设展开视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和广州市有关负责人作了工作汇报。今年,我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不足,截至10月,仅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六成。
保障房用地规划选址难
今年1至10月,广东实际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350公顷,仅占2009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583公顷的60.03%。据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导致用地计划落实滞后有四方面原因。
一是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选址难,保障性住房用地项目选址于市区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地方,则征地拆迁安置成本高,政府财政负担重。选址于较偏远地方,虽然政府财政负担较轻,但交通和生活不便,不适合中低收入人群居住。
二是征地、收地、拆迁困难,广州市就反映有44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未能理顺,导致供地时间被拖延。
三是资金不足,多数市、县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增速减缓,财政资金趋紧,无法落实征地和收地资金,导致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无法实施。
此外,今年是广东全面按要求编制和实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第1年,计划编制较晚,多数市、县在4月份才完成,也是导致用地计划实施滞后的原因之一。
明后年拨4亿元建廉租房
根据规划,2009至2011年将分别解决7万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和8万户符合经济适用房住房供应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为此,省财政将逐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2008年为1亿元,从2009年至2011年,每年拨付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补助。
不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为,从总投入来看,省财政的专项补助资金总体还比较少。每年这些地区约投入7至8亿元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仅占投入资金总额的1/8和1/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省财政按1:1的比例来补助,即省和地方各出一半。
深圳已建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在注重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解决的同时,广东各地近两年来还高度重视解决“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要求各地要通过新建、购买、利用腾退公房等方式,为“夹心层”人群提供政策性租赁住房。目前,深圳市已经建立了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珠三角其他城市也正在探索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
记者获悉,从明年起,我省将选择若干有条件的城市,特别是珠三角城市进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的试点,通过多种方式信件或筹集一批政策性租赁住房,以低于市场的租金,向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夹心层”群体,如新参加工作人员、异地调动干部、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租住,解决其过渡性居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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