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手房交易六成存在偷逃税嫌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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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二手房交易六成存在偷逃税嫌疑
2009年12月10日 09:40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市人大代表财税组到市地税局视察。一位代表提出,目前有部分二手房交易时,其交易价格偏低,有低报或瞒报之嫌。市地税局副局长林如山对此表示,目前广州二手房交易的契税由国土房管部门代征,其价格把关也主要由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广州正在酝酿出台相关政策,参照杭州经验,对全市的房产根据地段、朝向、面积、楼层等作出价格评估,若二手房成交价低于评估价,买卖双方要说明原因,低于评估价85%的,税务部门将介入调查。

  以一套总价90万元、自住未满5年的二手房产为例,若卖方标明的价格为“实收价”,买方仅在契税方面就需要支付7.2万元。若将成交价登记为70万元,契税就变成了5.6万元,可省下1.6万元。而私下,该房成交价实际上仍为90万元。有房产调查机构提供的数据显示,在二手房交易中,约六成交易存在偷逃税款嫌疑。

  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负责人此前表示,为防止申报虚假价格情况出现,房管部门设定了核价环节,对于申报价格低于核准价格的,将按核准价格课税。目前,广州市从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有59家,其中在广州注册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有42家,另有17家在广州办理了备案的外地房地产估价机构。

  另外,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向人大代表通报,今年1至11月,广州地区地税部门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065.9亿元,同比增长5.4%,增收54.5亿元。其中,广州市地税局自行组织税收收入578.3亿元,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在广州地区征收税收1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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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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