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涨量跌”,这是各地国庆房交会展示出的最新动态:一方面房价高昂,普通老百姓买不起房,再度观望市场走势;另一方面,开发商近期获利颇丰,手中资金充裕,没有降价求售压力,有的甚至上调房价。据新近报道,上海开发商报价创新高,国庆均价高达每平方米2万元,而“五一”均价每平方米仅1.2万元,而且还有十余个楼盘单价超过10万元;深圳国庆房价也创新高,起价达2万元/平方米以上。就是在成都,近期有数个楼盘单价冲万元,有楼盘单价甚至达到2万元,还有一些楼盘单价涨幅也达几百到两三千元不等。
事实上,今年“小阳春”以后,伴随信贷资金蜂拥进楼市,各地楼市变得欣欣向荣,尤其是“5·27”房地产资本金比例由35%下调为20%之后,许多开发商便“好了伤疤忘了痛”,忘记了自己刚刚熬过“生死关”,忘记了自己曾经是“猪坚强”,纷纷变得疯狂,不仅连连上涨房价,而且疯狂圈地,导致楼市再度进入疯狂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放任高房价,不仅会加大老百姓的购房困难,还会产生消费挤出效应,不利于拉动内需,更可怕的是诱发通货膨胀。
然而,面对疯狂的楼市,却鲜见各地政府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仿佛面对开发商的疯狂之举束手无策。其实,抑制房价疯涨,除了建设部门严处违规开发销售,国土部门严查违法圈地囤地行为,银行严管信贷政策外,税务部门也大有可为——那就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地向房地产商收税,尤其是从严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一种专门针对房地产业利润的“累进所得税”,具有抑制房价上涨的作用——提价势必造成增值额的上升,到一定程度就会触发更高税率。
正因为如此,面对房价连续疯涨,国家税务总局在07年1月16日发出通知,要求从当年2月1日起,清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据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基数大体上等同于税前利润,具体为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基本等于项目成本)20%的普通住宅项目,不增收土地增值税;增值额占“扣除金额”20%-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占50%至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额占100%至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占比200%以上的部分,税率60%。然而到了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与汶川大地震的双重打击,清算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而今在房价地价高涨,开发商利润丰厚的情况下,就应强化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征收,迫使楼市回归理性。
如果严格征收正常的税收,都还不能抑制开发商涨价的冲动,那就应开征“房地产暴利税”。去年10月,光大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潘向东就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只要房地产商利润超过20%,政府就开始征收,而一旦超过30%,就征收99%的暴利税。开征暴利税,即使房价再高,开发商也无暴利可图,就不会盲目推高房价,楼价自然不会大起大落。开发商也有类似建议,今年三月两会期间,恒大地产董事局主席许家印也建议征收“房地产暴利税”。最近,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教授更是公开呼吁——开征房产暴利税!
房地产行业暴利已不是秘密,“地产牛人”任志强就曾公然声称“房地产就该暴利”,中国百富榜中一半富豪来自房地产业,直观地显示房地产业几乎是利润最高的行业。对暴利行业征收暴利税,是现代政府为防止垄断、维护竞争秩序和经济平稳发展、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对开发商征税,不能弄虚作假,不能完全以企业上报的数据为准,除非这些数据真实准确,除了查询各地房产交易备案系统数据外,还要有奖鼓励民众尤其业主举报,以查清开发商每套房屋的真实销售收入,据此对开发商做假账的行为进行加倍处罚;如果地方政府协同造假,就应由上级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与领导者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要让房地产商以及所有经营者、管理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无处可逃”。(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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