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由原来的参照城市土地价格转变为参照同地段房屋市场价。
记者上午了解到,“市场价”将由评估机构评估给出,被拆迁方如果有异议可另寻评估机构进行复核。
昨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在今后的拆迁中,拆迁户可以选择房屋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该意见从6月15日起实施。
根据意见,评估机构要先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确定拆迁区域内的补偿基准价格,基准价格要在拆迁范围内公示7天,由评估机构在现场说明,听取各方意见。当事人对基准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如果遇到拆迁补偿纠纷,作为给出评估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无疑是重要因素。
今天上午,市住建委有关人士指出,“被拆迁人收到分户评估报告后,如果对补偿款有异议,可以再找一家评估机构重新进行复核。”
如果仍有异议,可向专家委员会提出技术鉴定申请。专家委员会主要由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的专家组成。据悉,评估机构和政府并没有关联,但其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解读
新价格远高于旧价格 更适合北京现状
此前本市拆迁补偿标准是采用“基准地价法”来确定。
该方法是政府根据地段、区域和历史时期的不同,确定城市土地的价格。
这个价格远远低于房屋市场价。例如,如果按照“基准地价法”,二环左右的补偿价格大约在八九千每平方米,而该区域的房价则达到了两三万元。
而市场评估法是参照周边普通商品房的价格作为补偿标准,秉承的原则是“拆一房还一房”。最终形成的价格与被拆区域周边房价几乎相当甚至更高。业内人士认为,新办法相对而言更加公平,更适合北京的现状和未来发展。
困难拆迁家庭 可优先配租配售房屋
在今后的拆迁中,拆迁户可以选择房屋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选择房屋安置的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人按照目前拆迁的相关规定,实行产权调换并结算差价,也可以按照原住房面积实行房屋置换。
如果拆迁户是困难家庭,选择申请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来安置。区县住保部门要在搬迁期限内,在拆迁现场受理、审核、公示。对于符合条件的,将优先配租、配售。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健全拆迁货币补偿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争议处理机制,促进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公开。
同时,北京拆迁将进一步加大房屋安置的力度,拓宽房屋安置渠道,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
专家预测
拆迁按市价补偿不会拉高房价
“拆迁补偿在最终房价中根本没有占太大成本。”今天上午,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地产名嘴易宪容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易宪容说,现在开发商制定房价不完全是成本定价,更多的是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来决定房子卖的贵还是便宜,所以现在拆迁要按市价补偿,跟房价高低没有太大关系。
亚豪机构副总高姗也表示,现在开发商买的政府出让地块已经是拆迁完、平整后的成熟地块。
高姗说,买地盖房属于房地产二级开发。现在市中心优质地段的拆迁款都高于周边房价的平均水平,即目前成熟地块的价格已经包含了拆迁安置费。因此,不会对二级开发商制定房价有太大影响。 文/记者张媛
●新闻回放
“市场评估”有两次试点
今年4月,北京在两处拆迁工作中参照了市场价。
4月2日,西长安街道路拓宽及特殊项目用地拆迁工程沿线单位拆除工作正式启动。拆迁工程在全市首次尝试参照市场评估价,补偿基础价格达到30706元/平方米。
4月15日,东城区房屋管理局在隆福寺街张贴了拟拆迁公示,拆迁房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 文/记者 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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