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依法对四家存在违法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处罚,并将其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公示一年。
据介绍,被处罚的四家房企中,北京华风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之后,该公司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该公司的行为违法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房山区建委已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共计3.4027万元罚款。
另外三家企业,北京嘉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东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晨谷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已责令这些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分别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仔细查看项目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如果遇到类似问题请及时通过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等途径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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