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本报曝光了长沙45家未办理住房公积金企业,截至昨日,仍有洪山管理局和湖南学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没有办理,且未办理缓缴申请。昨天上午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马保华、法规处处长沈有成、归集处副处长徐建国来到这两家单位进行现场执法,发放行政处罚告知书,处以3万元的罚款。
不交公积金竟称为了“维稳”
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而洪山管理局在改制之前是综合农场,2005年进行改制,2006年1月起正式挂牌。
作为开福区政府的下属机构,洪山管理局为什么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呢?
洪山管理局负责财经的一位龙姓副局长解释称:“改制前,原来综合干部就有六七百人,这一直是我们一个重大的包袱,改制后正式编制只有100人,为了稳定这一部分干部的情绪,我们一直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在2007年的时候,我们曾出过住房公积金的一些草案,但是遭到了改制前干部很大的抵触。”
对此,沈有成表示,“我们就是接到了洪山管理局职工的举报才进行调查的,这种做法实际上也是让其他职工情绪不稳定。”
而对于现在的这个现状,龙副局长也表示很无奈,“我调到这里来也不是很久,之前在区里也是有住房公积金的,而现在也同样没有,不仅仅是普通员工没有,就是书记和局长也没有。”
3年的公积金实际已拨至单位账户
困难企业如果亏损、工资发不出可以申请缓缴,但是洪山管理局作为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及五险一金都是由财政拨款,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况。因此,沈有成要求对账目进行清查,“即使是按照最低的缴存比例,也需要补交住房公积金24万元”。
随后,洪山管理局相关财务人员拿来了2008年的总账及明细账,在记账号109这一栏显示着“调账:将住房公积金挂账”,总额为75万。该财务人员表示,“这个钱是从2006年累积下来的,今年的还没有到账,这笔钱一直存在银行账户中,没有用过。”
而马保华表示,“对于住房公积金,一直是实行专款专户的政策。”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天内,被处罚单位可申请听证
“如果对于行政处罚告知书有异议,你们可以在三天内申请听证,三天内没有申请视为放弃,届时我们将正式下达处罚决定书。”沈有成告诉湖南学海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孙伟。
据马保华介绍,“我们处以企业罚款,并不代表可以以罚代缴,企业在规定时间不缴纳罚款,我们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每天还要处罚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之前应缴的住房公积金还是要继续缴纳。”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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