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条已经出台一个月了,尽管各地的房价仍然没有出现多少调整,但是住房销售急剧的下跌是不争的事实。房地产开发商说,国十条的出台不是要降房价,而是要稳定房价;国十条调控不了房价,房价是由市场决定的;房价即使在未来3至6个月会下跌,在长期看房价能否不涨不好说等。这些言论基本上都是自相矛盾的。
从房地产开发商对国十条的理解来看,他们都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对国十条做出各自的解释,而对国十条实质及与以往房地产政策的根本不同就不说,视而不见。大家应该注意,国十条与以往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同,根本上就是第一条。这一条就是未来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宗旨。第一条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改变当前房地产业的性质,即房地产不是支柱产业,不是经济增长及追求G D P的工具,不是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工具,而是保证居民居住条件改善的工具或民生工具,中国经济要“去房地产化”;要改变以往房地产运作的暴利模式,挤出房地产企业、地方政府的暴利,不能让住房成为投机赚钱的工具,不能剥夺绝大多数居民的天赋居住权,而是让全体人民来分享中国经济改革的成果;要把房地产由一个投机炒作为主导的市场改变为一个居民住房消费主导的市场。
从当前房地产的现状来看,各地房地产市场都出现了量跌价升的局面。如果按照房地产开发商早些时候的逻辑,即房价上涨是由于住房市场供不应求造成的。在他们看来,要解决房价上涨的问题,就是增加土地及住房供应量。现在住房销售全面下跌,按照房地产开发商的逻辑,住房需求全面下跌,当然房价要全面下降,但现实的市场为什么房价没有降下来?其实市场的逻辑与房地产开发商的逻辑为何不同,关键的问题在于这个市场完全是投机炒作的市场。当这个市场预期改变时,市场需求可以趋向于零但价格不下降。这种现象正体现了投机炒作为主导房地产市场的特征。对于这样的市场,也正是中央政府或国十条要遏制与打击的市场。
有人认为遏制高房价,不是使房价下跌而是稳定高房价。因为,一则房价涨上去了其价格不可能下来;二则房价不可大起大跌。其逻辑荒唐不言而喻。因为,价格永远是波动的,没有只涨不跌的价格,也没有只跌不涨的价格。2009年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房价已经涨到天花板去了,要保持其不下降可能吗?还有,既然房价可以通过政策让其快速飙升,为什么房地产政策就不能够让房价下跌呢?(易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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