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城镇化发展被房地产业牵引脱轨,最重要的是调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切断地方政府与房地产业的利益捆绑和共生机制。建议改土地批租为年租制,尽早开征物业税,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王晓明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中国一季度宏观经济数据显示,GDP同比增长11.9%,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5.7个百分点。在投资、外贸、消费三驾马车的横向比较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26.4%,比上年同期回落3.2个百分点;外贸顺差下降近8成,3月份甚至出现了70个月以来外贸的首次逆差;只有消费同比增长了17.9%,增长率比上年同期加快了2.9个百分点,一直受国内外关注的内需动力不足问题有了很大突破。
在宏观经济数据的背后,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加快发展、调整结构的引擎作用开始显现。我国经济当前正处于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需要内生的动力和活力,而城镇化正是经济复苏的有力支点。就长期而言,城镇化将使得第二、第三产业持续向城镇聚集发展,由此带来的大规模就业和生活方式改变,将对交通、住房、教育、医疗、娱乐等“城市消费品”产生源源不断地新增需求,填补我国城镇化依然存在的巨大“缺口”,是支撑我国经济未来20年乃至30年高速增长的最大动力。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城镇化不等于房地产化,房地产业的畸形发展某种程度上甚至能够阻碍城镇化的健康持续发展。一季度,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35.1%,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1个百分点,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加25.6%的水平。尽管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比较快,与上年基数较低有关,但也该看到3月份的房价同比上涨已经达到历史纪录的11.7%,而且房价的飞涨更多发生在大中城市,其中的泡沫成分已经非常明显。这表明房地产业的发展正在牵引城镇化脱离健康发展的轨道,因为飞速上涨的房价不是增强而是削弱了二、三产业向城市聚集发展的能力,而更多资本投到房地产领域只会加重资产泡沫和投机行为,而不利于城镇化的国家大计,也不利于拉动内需的经济大计。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当前及未来20至30年中,应以是否有利于城镇化健康、持续发展来衡量和规范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不是相反。防止城镇化发展被房地产业牵引脱轨,最重要的是调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切断地方政府与房地产业的利益捆绑和共生机制。建议改土地批租为年租制,尽早开征物业税,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以此三大“法宝”作为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和房地产业长治久安的制度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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