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刀:物业税要趁早征 抑制房价上涨可立竿见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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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刀:物业税要趁早征 抑制房价上涨可立竿见影
2009年07月30日 09:09 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现在的楼市投机气氛很浓,开征物业税比提高首付对楼市投机更有杀伤力。”知名财经评论人牛刀表示,国家如果决定开征,半年时间就可以在70个大中城市全面铺开,对抑制房价上涨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所谓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依据国际惯例,物业税多属于地方税,是国家财政稳定而重要的来源。

  事实上,早在2003年,中央已经明确提出:“在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此后,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先后批准北京、辽宁、江苏、河南以及福建等十省市为试点地区,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

  今年5月底,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同时公布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开征物业税”被再次纳入。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中国开征物业税大致会“三步走”:首先,开征商业地产的物业税。目前“空转”模式基本上是以物业税代替现有的房地产税和统计使用税,用平移税赋的办法,不增加企业负担。第二,向“豪宅”征收物业税。第三,则是面向普通民宅征税。刘桓表示,年内如果启动物业税,很可能先针对商业地产进行征收。

  牛刀建议,根据目前中国城市居民的实际情况,每户家庭的普通住宅应该给予免征;拥有二套住宅用于出租的应以征收营业税为主,空置的予以征收物业税;拥有三套以上住宅的课以重税。这样区别不同情况,分层次征收比较符合中国国情,可以逼出一部分住宅投放租赁市场以平抑住房租金,同时起到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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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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