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上限上调262元 为1700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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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上限上调262元 为1700元
2009年04月15日 14:19 来源:江西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4月14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出公告,确定南昌市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1438元调整为1700元,而月缴存额下限仍为100元。

  据了解,南昌市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70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对存在职工月缴存额超过上限的单位要做好调整工作,超出上限部分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依法纳税。对低于月缴存额下限的单位,要认真做好上调工作,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实有困难的单位应到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缓缴手续。此次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执行年度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调整办理时间为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6月30日。

【编辑:刘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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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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