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八个城市公积金五月起可异地互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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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三角八个城市公积金五月起可异地互贷
2009年04月03日 13:57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天上午,“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签字仪式”在广州举行,从今天起,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这珠三角八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可互贷。

  为加快珠三角一体化的进程,珠三角八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此前经过多次磋商,最终通过公积金互存互贷方案。今后在广州缴存公积金,可以在其余7个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了,不过,没有设立公积金的深圳则除外。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卫兵表示:异地贷款手续不麻烦,只要加多一份外地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便可。比如你在佛山缴存公积金,但是要来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只要向广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出示在佛山缴存公积金的证明便可。其他的手续、程序都是和原有程序完全一样的。公积金中心接到申请之后,审核时要加多异地资料审核这一关,同时调查其收入的真实性。

  夏卫兵称,考虑到需制定缴存证明和理顺一些关系,原则上5月1日开始实施。

  黄小姐单位总部在广州,她来惠州工作有5年了。她说,如果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后,她能否把她现在的商业银行房贷换成公积金的呢?按照今天签署的协议,这一点目前还不能做到,因为涉及到国家金融秩序的变动,需要中央政策的调整。即使目前在惠州本地缴存公积金的用户,也不能将商业银行贷款转贷为公积金贷款。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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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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